[公告] 保母定義

看板part-time作者 (蕭雲)時間7年前 (2016/08/28 09:59), 7年前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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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定義如下 一、具一定知識或技巧,接受家長委託收受一定費用,照顧幼兒者。 二、親生父母無法照顧幼兒的代親者。 三、創造優良情境供幼兒健康、快樂成長的能者。 托育定義如下 當學齡前及學齡兒童的父母外出工作或其他原因離開家庭,以及為了兒童特別的需要 ,如家庭困難、心智障礙或情緒困擾之兒童,在一天之中的某段時間內,由一個團體 式的設施或家庭式的托育機構,給予兒童適當的安置,以協助家長提供兒童保護照顧 及發展的經驗。 陪玩定義,字面上已明示,不做特別解釋。 本板亦公告禁止徵求陪玩、托育、保母、教保等看顧兒童的人員, 如有需要請洽 babysitte 板。 本板公告後,亦將保母托嬰部分新增至板規,罰則從原公告水桶一週修改為刪除、累 犯水桶一週,後又修改成刪除併水桶半年,累犯永久水桶。 至於累犯定義,指違規三次以上,不限連續或累積違規。 本公告後 part-timeBM 兩篇申訴直接駁回並結案。 使用者不能以其他使用者違規沒被處分為由,認定自身並無違規,應詳閱板規其板上 各項規定再行發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72349580.A.0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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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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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最後一句話補充。 我巡板有兩個步調,即時跟順序。 所謂即時,是指有使用者檢舉、肉眼可見的違規、還有噓文莫名多的文章。 我在進板後看到這類文章會直接進去看,然後處分。 但是標題打錯這部分分成兩種,一是一開始發文的標題,二是徵到人的標題。 前者打錯三次就會進桶,但我多半會去修正,太扯的像是一般用個人才會記錄。 後者則是沒有罰則,只會被刪除,至於未來會不會針對這部分處罰,誰知道呢。 至少我目前還沒有這樣的想法。 順序的部分則是照目前的巡板進度走,現在是117045。 每篇文章我都會從頭審到腳,登記資料的部分丟進公示資料程式查核。 還要注意一些用個人徵才實際是有登記有統編的單位。 還會遇到政府公示資料卡住的問題。 整個進度慢~到~極~點~ 只能在我能力範圍內盡量趕。 所以那些沒有即時被處理的違規,會在順序巡板的時後處理。 偏頗?只要有違規就會處理,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 ※公示資料程式是一個只能在Linux系統執行的程式,輸入使用者在事業登記資料欄 位輸入的資料後,程式會自動與政府公示資料比對。 至於有沒有個資的問題,答案是沒有的,程式只是省略我開瀏覽器去政府公示資料網 站手動Key資料查詢的步驟,而且程式本身沒有資料庫,不會記下我查過哪些資料。 如果政府公示資料的資料庫卡住,程式也會卡住…… ※ 編輯: ra065311 (59.127.60.36), 08/28/2016 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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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版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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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babysitte板,gardener也可以徵,而家教板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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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版主!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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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maMC3P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