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已徵到)法律事務所徵求工讀生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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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週一至週五,無須每天到,依工作量自行與律師排定工作時間。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下午二時至六時/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0/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150/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9/15中秋節)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每週最後一次上班日付週薪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80號12樓(捷運大安站附近)
工作內容︰資料歸檔、卷宗整理、文件影印掃描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48801254
單位名稱: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周志安律師
單位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80號12樓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周志安
Email/電話︰john@chainye.com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是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電子郵件
面試時間:星期一至五上班時間,各別約定。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備註:
不限年齡、科系,歡迎法律系或曾修習法律課程,有興趣瞭解事務所運作或工作內容者。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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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的腐敗并不是指政治家收取賄賂或以權謀私之事,那是個人的腐敗而已;
政治家收取賄賂,卻沒有人能加以批判,這才是政治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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