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中研院法律所林子儀老師誠徵研究助理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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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無須固定到院值班,完成交辦工作帶回/寄回即可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依個人安排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0/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8000/月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隔月1日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中研院法律所
工作內容︰文獻蒐集與整理等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0381-1209
單位名稱:中央研究院
單位地址: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吳瑛珠助理
Email/電話︰wuyi5101@gate.sinica.edu.tw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應徵合適者將擇期統一通知面談,恕不逐一回信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e-mail或電話
面試時間:再議
受訓時間:再議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應徵資格:
一、具有國內外大專院校研究所或大學部之在學學生。
二、文書處理能力佳(如Word、Excel等)。
三、對於公法研究領域有興趣者。
意者請於2016年2月5日前,
將履歷表(含照片及聯絡方式)、學歷證件及成績單
以一個PDF檔案寄至 wuyi5101@gate.sinica.edu.tw
洽詢電話:(02) 2652-5441 吳瑛珠
應徵注意事項:
1. 來信標題格式:姓名應徵兼任研究助理。例:陳小明應徵獎補助生。
2. 應徵合適者將擇期統一通知面談,恕不逐一回信。並請耐心等候。
3. 所有資料將於應徵程序完成後刪除或銷毀。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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