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已調整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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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一週兩個整天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9:00-6:00 中間休息一小時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0/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8000(碩士生) 6000(大學生)/月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12/25行憲紀念日 1/1元旦)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隔月1日
★《工作內容》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工作地點︰中研院法律所
工作內容︰行政事務、蒐集資料
★《事業登記資料》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統一編號:0381-1209
單位名稱:中央研究院
單位地址: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聯絡資訊》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聯絡人姓氏︰曾先生
Email/電話︰pccu2008@gmail.com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適合者會約時間面談
◎《其他資訊》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需求人數:1
通知方式:email或電話
面試時間:再議
受訓時間:再議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需法律相關科系在學學生
一週一定要能來兩個整天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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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51985200.A.058.html
※ 編輯: titeti (140.112.4.190), 01/05/2016 17: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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