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般] 已徵到,謝謝!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期間》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週一至週五,每週至少四天,每天三小時,
時段於上午9時至下午6時間可自行安排。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週一至週五,能長期配合者佳。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均無。
★《工作待遇》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20/hr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平常日薪資:120/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10/10國慶日)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次月5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工作內容︰收發文件、接聽電話及其他行政庶務
★《事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42307158
單位名稱: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單位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林先生
Email/電話︰lawyerhung@hotmail.com.tw
請附履歷表及照片(標題為「應徵工讀生-您的姓名」)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適合者通知面試。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電話或email
面試時間:電話或email安排
受訓時間:試用期一個月
截止時間:無
●備註:
1.需自備筆電。
2.工作內容不須法律專業,歡迎非法律系朋友應徵。
3.本所目前由兩位律師共同主持,所內氣氛佳,為年輕有活力的律師事務所,不定時聚餐
,聯繫本所同仁情誼,希望能徵求細心負責有熱忱者的夥伴與我們一起打拼:)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87.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44614666.A.CD7.html
※ 編輯: hanrock (223.136.87.145), 10/12/2015 10:01:32
推
10/12 11:16, , 1F
10/12 11:16,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4 之 30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