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合理嗎

看板part-time作者 (科科)時間12年前 (2013/08/28 01:29),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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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的時候我在台北市某知名英文補習班打工 然後因為在那邊工作非常不愉快 所以在大概第18天的時候 某個上班日的早上我傳了一封離職簡訊 並表達我的不滿 而那陣子也有陸續幾個同事因為待不下去而離職 到了八月十三號領到薪水的時候 我們發現我們被扣了每天一小時的休息時間 但一開始是說休息有計薪 況且休息時間我們總是繼續在忙 並沒有完整的一個小時休息 然後這份工作每天從10 or 12點22點 可是第九、十個小時他們沒有算1.33倍 第十一、十二小時更沒有算1.66倍 遲到一分鐘是罰五塊錢 不過那邊的打卡鐘快了很多分鐘 想請問一下以上可不可以去申訴 把該要的要回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0.138.62

08/28 01:38, , 1F
可以,去勞工局檢舉
08/28 01:38, 1F

08/28 01:38, , 2F
打卡鐘快很多分你還是要以打卡鐘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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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01:39, , 3F
不過沒有照勞基*1.33可以去檢舉他們
08/28 01:39, 3F

08/28 08:49, , 4F
不過沒有薪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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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5:17, , 5F
哪一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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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6:03, , 6F
夏到朵起來
08/29 16:03, 6F
文章代碼(AID): #1I7E7ZUZ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