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 台南市崇明路 攝影與網路助手

看板part-time作者 (斯斯可以保肝)時間11年前 (2013/05/18 00: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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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上班日薪資:高於109,可面議往上調整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時薪x2) 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時薪x1.33,11-12hr 時薪x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隔月5號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台南市東區崇明路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懂拍照(大概是要拍水晶之類的雕刻品) 處理網路的相關事情(老闆不太會用電腦)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個人工作室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 公司負責人: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請由縣+市+區名填起) 公司電話:(請詳填含區碼巿話)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中文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0925-025122 謝先生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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