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蘆洲 欣芳企業有限公司
報黑名公司:欣芳企業有限公司
原因:2/28國定假日上班未給雙倍薪資
早上在板上看見這間公司在找今天的臨時工讀,打電話過去應徵後,
接電話的陳小姐問我要不要今天就去,我說OK
在說明地點和約好下午一點到之後,我就去吃午餐準備出門了
到了工作地點,開始上班...一切都很順利
不過等到了下班時間,陳小姐要計算薪水時
我向她反應有關於2月28號國定假日上班要雙薪這件事情
她卻說「公司是正常上班,沒有雙薪這回事」
整個溝通過程裏面,一直說我太晚講、電話裡面沒有先問,
等到下班了才講這件事情會讓她很困擾
既然今天願意來上班,就等於接受時薪110,不接受就不要來
我說上面板規有寫,妳們應該要看過
另一個工讀生也說板標有寫明今天要雙倍
她承認有發現,但是回我:「那個是PTT上面的格式,公司沒有這樣規定」
當另一個工讀生選擇接受110*5=550的薪水,領了走人之後
陳小姐最後問我:不然你要怎麼辦?
當我回她說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就只有去檢舉投訴了
她就說那你去講吧,上班時間我都在公司這邊,完全沒有覺得自己不對...
一開始我以為他們是找平日一到五(不包含今天)的工讀生
所以想說時薪110算OK,雖不多但至少有在規定的109以上
這叫什麼?違法啊!
我只是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卻要被認為無理取鬧...
不照規定走就是違法,難道妳們不懂嗎?
想當然爾,勞保什麼更不可能...
※ 引述《rabbit9918 (我叫兔子,養了二隻兔子)》之銘言: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 →工作時間:9:00am - 6:00pm
: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不計薪 中午休息
: 是否供餐:無供餐
: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上班日薪資:時薪110元
: 國定假日薪資:不需上班
: 加班費:不需加班
: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當日發放
: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323巷151號
: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協助產品包裝工作。ex:貼貼紙、收縮。
: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 以下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 補教業立案文號:
: 統一編號:
: 公司負責人:陳小姐
: 公司名稱:欣芳企業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323巷151號
: 公司電話:02-2282-7578
: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 負責人中文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陳小姐,02-2282-7578,請直接打電話聯絡,不收信
: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 →不回信
: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 →2人
: 補充事宜
: ◎其他:
: →
: ◎通知:
: →
: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 →電話聯絡即可約時間,於上班時間面試
: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9 元。
: →無
: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 →102/3/31
: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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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6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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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像你說的,事先電話裡面問清楚,覺得不接受就不要去
但是你有看清楚我的重點和訴求嗎?
我文章裡面所說的是要爭取原本應有的權利,
如果今天法律沒國定假日雙薪這種規定,那110/hr很OK啊
問題就是在今天勞基法規定了,但是我反映之後資方不鳥我這件事情
如果我像另一個工讀生一樣,摸摸鼻子就拿錢走人的話
損失的薪水和權益要向誰討?自己認賠嗎?
自己的權利不自己爭取的話,要叫誰來幫自己?
照你這樣說,法律規定是要用來做什麼的?不就是要用來規範不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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