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寒假打工請注意,北市勞動局關心您!

看板part-time作者 (kkoowwee1102)時間13年前 (2013/01/31 15:08),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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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43447470&ctNode=62824&mp=116003 寒假打工請注意,北市勞動局關心您! 寒假即將來臨,許多學子投入打工行列,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業鑫局長特別提醒, 雇主聘僱時薪制人員,如工讀生或部分工時人員之工時及工資等勞動條件,應符 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不因採時薪制而有差別。 陳局長指出,自102年1月1日起,時薪制人員之時薪已從103元調至109元,尤其春 節將近,許多量販業者(如:大賣場)、餐飲業者,會增聘時薪制人員,因應年 節大量客潮,如雇主使時薪制人員於除夕至初三出勤者,皆應給付加倍時薪每小時為218元(109元×2倍)以上。 此外,雇主應依法於時薪制人員到職當日替其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等,並提 繳薪資6%金額作為退休金,此為雇主須負擔之法定義務,不得要求時薪制人員自 行負擔。又時薪制人員每日正常工時為8小時,兩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 每7日應給予1日作為例假,如雇主有使工讀生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外加班之事 實,依法應給付加班費,也請雇主應一併注意以免觸法。 陳局長呼籲,寒假打工的朋友應注意自身勞動權益,雇主也需留心職場安全,對 於操作機械需有合格之證照或訓練合格,切勿指使未具資格者嘗試,以避免發生 職業災害與意外,如此才能夠「平平安安打工,快快樂樂過年」。如仍有寒假打 工工讀權益問題,可撥打 1999 市民熱線轉勞動局勞動基準科洽詢。 點閱: 216 資料更新: 2013-01-23 08:51 資料檢視: 2013-01-23 08:50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60.7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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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了還不是重罰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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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6:55, , 2F
原來6%是顧主出喔!全職也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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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申訴了我們才辦,沒申訴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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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是依公司規定,沒有強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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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19:57, , 5F
我打工的地方根本沒再鳥勞基法的- -
01/31 19:57, 5F

02/03 18:45, , 6F
許多地方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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