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國定假日(當日兩倍)之定義以勞基法為準

看板part-time作者 (體重管理 辦法站內信問我)時間13年前 (2012/12/24 16:54), 編輯推噓10(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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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ola.taipei.gov.tw/ct.asp?xItem=1219104&ctNode=38424&mp=116001 國定假日有哪些?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國定假日, 如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所發布的國定假日有所差異時,事業單應適用何者規定? 依勞基法第三十七條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所謂「國定假日」,依序如下: 一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元月一日)。 二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之翌日 (元月二日) 。 三 春節 (農曆除夕、農曆正月初一至初三) 。 四 和平紀念日 (二月二十八日) 。 五 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六 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日 (民族掃墓節前一日) 。 七 民族掃墓節 (農曆清明節為準) 。 八 五月一日勞動節。 九 端午節 (農曆五月五日) 。 十 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日) 。 十一 孔子誕辰紀念日(九月二十八日)。 十二 國慶日(十月十日)。 十三 臺灣光復節(十月二十五日)。 十四 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十月三十一日)。 十五 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 十六 行憲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 十七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 當勞動基準法規定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有所差異時, 事業單位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轉7015-7019、7021、7024、1412-1414 點閱: 14347 資料更新: 2012-08-29 14:10 資料檢視: 2012-08-29 14:10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 ------------------------------------------------------------------------------ 順便幫DavidChen的資料畫一下重點 函釋部分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867ba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二月十六日台87勞動二字第○○五○五六號函 主  題: 關於事業單位配合政府機關實施每月二次週休二日,對於輪班人員於配合調 移之紀念節日當日出勤工作是否應加倍發給工資疑義 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所定之應放假之日,雖均應休假,惟 該休假日得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與其他工作日對調。調移後之原休假日(紀念節日之當日 )已成為工作日,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不生加倍發給工資問題。惟事業單位另有優於法 令之規定者,可從其規定。 ------------------------------------------------------------------------------ 翻譯一下: 依照勞基法第三十七條和勞基法二十三條應放假日都要休假,但是休假日可以經過老闆和 工讀生共同協商同意後和其他工作日互換(當然是你要有上班排班的日子互換),互換過 的當天已經變成工作日,工讀生在當天上班,當天不用加給薪資,你上班的地方有比勞基 法更好的待遇的話,可以依照公司的規定。 這樣應該可以拗不下去了吧?寫得夠清楚了吧,David Chen?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90.100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0.100 (12/24 16:54)

12/25 13:21, , 1F
12/25 13:21, 1F

12/25 14:14, , 2F
所以1/2也算國定假日!?
12/25 14:14, 2F

12/25 17:01, , 3F
算"勞基法"規定之國定假日
12/25 17:01, 3F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0.100 (12/26 00:28)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0.100 (12/26 00:51)

12/26 09:24, , 4F

12/26 09:25, , 5F
未比照公部門周休2日企業勞工
12/26 09:25, 5F

12/26 09:26, , 6F
102年1月2日為休假日
12/26 09:26, 6F

12/26 09:27, , 7F
可以參考此新聞,也是政府單位機關發文
12/26 09:27, 7F

12/26 12:39, , 8F
未必照的單位 其實29號是要上班的
12/26 12:39, 8F

12/26 14:28, , 9F
所以確定二號是假日嗎?這樣感覺跟雇主說
12/26 14:28, 9F

12/26 15:30, , 10F
週休二日機構, 1/2 未必是假日喔
12/26 15:30, 10F
那還是會有另外一天假日是要給兩倍的,改另外一天而已啊~

12/26 15:51, , 11F
請問那如果我後天有接資展工讀,是不是
12/26 15:51, 11F

12/26 15:51, , 12F
能向雇主申請1/2薪水雙倍?
12/26 15:51, 12F

12/26 16:20, , 13F
我打去勞工局問了,確實要給工讀生兩倍
12/26 16:20, 13F

12/26 22:27, , 14F
那就依您問的為主囉 我司主管是說不用
12/26 22:27, 14F
請貼上你們主管機關的公文給我們瞧瞧?

12/26 22:28, , 15F
我們主管機關是新北勞工局~
12/26 22:28, 15F

12/27 19:22, , 16F
新聞有報,有採訪勞工局,打工族是要給
12/27 19:22, 16F

12/27 19:23, , 17F
兩倍薪水!
12/27 19:23, 17F

12/27 20:35, , 18F
那就各依各的勞工局函釋辦理囉~~~~~~
12/27 20:35, 18F
你們公司可以依照你們公司的函釋辦理,違反勞基法罰款2~30萬元喔~

12/27 22:09, , 19F
勞工局上級單位勞委會也表示
12/27 22:09, 19F

12/27 22:10, , 20F
應付予兩倍薪資!!
12/27 22:10, 20F

12/27 22:31, , 21F
我對您的看法不表示意見囉 我有函釋就好
12/27 22:31, 21F

12/27 22:33, , 22F
您的見解在我司應不生效力囉~~
12/27 22:33, 22F

12/27 22:34, , 23F
不過您可參考勞動2字第0960130947號
12/27 22:34, 23F

12/27 22:35, , 24F
這解釋文和我拿到的函釋蠻類似的
12/27 22:35, 24F
你所說的調移,跟勞雇約定薪資根本是兩回事情。調移是把你的休假日改天休,Double改 另外一天你有上班的那天Double(有差嗎),函釋是說平常日薪資就把雙倍薪資算進去了 ,等於1/1和1/2多出來的的薪資就分到每天每小時的時薪裡面,但是該雙倍的薪資還是有 雙倍,只是沒有在1/1那天一次算兩倍而已,但是臨時打工哪有其他平日(非國定假日) 可以分?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5.130 (12/28 05:52)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95.130 (12/28 06:17)

12/28 09:19, , 25F
果然是在版上po文的資方才一直堅持
12/28 09:19, 25F

12/28 09:20, , 26F
不付兩倍薪資
12/28 09:20, 26F

12/28 09:23, , 27F
打工族本是只有一段時間的工作,何來
12/28 09:23, 27F

12/28 09:23, , 28F
改天補放假之有
12/28 09:23, 28F

12/28 19:51, , 29F
舉牌的1/1根本沒有加倍 這樣可選擇不做嗎?
12/28 19:51, 29F

12/29 00:59, , 30F
就直接明講沒兩倍不去啊
12/29 00:59, 30F

12/29 00:59, , 31F
合約與法律牴觸者無效
12/29 00:59, 31F

12/29 07:09, , 32F
那還好是沒有去 雖然現行只是差3元而已
12/29 07:09, 32F

12/29 07:09, , 33F
所以薪水扣除勞健保剩下才是實際薪水?
12/29 07:09, 33F
對,扣勞健保是完全合法。

12/29 15:25, , 34F
我會給我司的員工解釋,並取得同意
12/29 15:25, 34F

12/29 15:25, , 35F
恕其他無關人員,請自行請教勞工局
12/29 15:25, 35F

12/29 15:26, , 36F
因為你們的主管機關和個案狀況 並非相同
12/29 15:26, 36F

12/29 15:29, , 37F
恕不再對您的立場再予回應~
12/29 15:29, 37F

12/29 15:30, , 38F
因為您的狀況 未必和本公司狀況相同
12/29 15:30, 38F

12/29 15:40, , 39F
且我司客戶為政府機關 和服務業假日需工
12/29 15:40, 39F
喔…這樣啊。 我問你為何10/8起改寫"依勞基法規定" 你說因為你怕你數學算錯, 可是你以前寫平時薪資加倍 X2 換句話說你X2會寫錯。 各位板友大家都有眼睛,可以考慮您的話可否採信。 很簡單嘛,你敢開給你的工讀生薪資明細、出勤資料, 問1/2沒有double合不合法就好了嘛, 只是你這麼高調,我相信去你那邊打工的工讀生一定會查得清清楚楚。 不需要問我,請洽詢勞工局,勞工局說可以,那就是可以。

12/29 15:40, , 40F
作的產業習慣不符,自己詢問取得解釋為佳
12/29 15:40, 40F

12/29 15:46, , 41F
且我公司工讀生亦較為長期 此和爭點似乎
12/29 15:46, 41F

12/29 15:46, , 42F
亦不符,所以拿我們公司來比較似乎也不妥
12/29 15:46, 42F

12/29 15:47, , 43F
這是我之前沒考慮到的 也請見諒海涵
12/29 15:47, 43F

12/29 15:47, , 44F
希望各位早日找到理想工作囉
12/29 15:47, 44F

12/29 20:28, , 45F
??怎看不懂
12/29 20:28, 45F

12/29 23:44, , 46F
o大 我回的不是回您的啦
12/29 23:44, 46F

12/29 23:44, , 47F
我是回復e大對我的指教
12/29 23:44, 47F

12/29 23:49, , 48F
就到此吧 大家應該也有更重要的事要忙~
12/29 23:49, 48F

12/30 07:13, , 49F
我的沒人回我...
12/30 07:13, 49F
※ 編輯: edctw 來自: 114.42.100.101 (12/3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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