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勞資爭議協調分享

看板part-time作者 (豈止黑暗 都變成黑洞了)時間16年前 (2008/04/23 23:54), 編輯推噓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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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期: 96年9月6日-97年3月5日 ◎工作職別類型: 補習班行政櫃檯工讀生 ◎薪水: 100/HR ◎工作甘苦談: 我在新XX土木補習班 從去年九月工作到今年的三月 在三月七日晚上展轉經由同事口頭告知 主任要我做到十日為止 當下覺得很不可思議 因為不知道自己有什麼缺失要被開除 而這段期間到三月十日 我也只有一天有排班 因此決定那天領完薪水走人 並且試著爭取自己的權益~ 由於我工作時間已經超過三個月 依照勞基法規定 要遣散員工要提前十天通知 如未提前通知要幾付薪水 且要按照一定的工時比例 給予遣散費~ 我到勞工局查詢了相關的資訊 照人員指示填寫一張勞資爭議申請單 勞工局會安排勞資雙方的人員 進行協調會 http://www.tccg.gov.tw/message/tccg/376590000AUQ00000/.download/411635e6.doc (這是申請單連結) 在開協調會的早上 資方代表派個人想跟我事先先協商 對方跟我在會談中 不斷強調開這樣協調會對年輕人不好?(我不知道他的意思= = 然後指責我沒有完成工作接交(已離職幹麻做義工XD) 且對主任在工作態度上有過爭執 說我這樣會站不住腳 如果協調各持己見會拖很長 然後我就迷迷糊糊(被請吃大餐腦袋壞掉了)的跟他和解 雙方到勞工局的協調會現場 一同寫了和解書~ 會後我想想不太對 我好像太過聽信資方的說法 因此找了免費的法律諮詢協助 想了解清楚並且來跟網友分享 (免費諮詢勞工局 議員 立委 都有 納稅繳出去記得使用XD) 律師說基本上 這樣的爭議都還可以談 資遣費或許會各退一步 理論上是可以拿到的 時間長短而以 看你覺得值得與否~ 但是簽下了和解書 就沒有研究價值 拿不到就是拿不到了 因此我用血淚? 的經驗分享幾個重點給大家 希望能有幫助QQ 首先是 工作的打卡 薪資收領紀錄 甚至班表 自己都要留一份底 雖然勞基法有規定資方有義務要保留 但是這些東西自己保存 在有爭議到協調甚至法院時 可以派上用場 接著有勞資糾紛 除了上勞工局尋求幫助 也不要忘記了專業的法律協助QQ 有了他們 才不會被資方唬爛騙去 還有在協調甚至事先和談過程 對於自己表達立場的話語也都要很小心 以免資方在上面做文章! 以上 希望能對辛苦打工 初入社會的網友有所幫助! :P P.S. 資方有要求做一些爭議行為的工作 像是帳目 會計 打工一族能拒絕就拒絕 寧可失業不能坐牢! :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200.125

04/24 00:18, , 1F
推一個!!!怎會沒人推哩
04/24 00:18, 1F

04/24 00:19, , 2F
再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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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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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0:21, , 4F
因為文章太臭長 大家END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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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0:26, , 5F
我沒有直接END喔...<(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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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0:27, , 6F
感恩阿 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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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0:26, , 7F
再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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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同事 推一個阿XD
04/24 00:36, 8F

04/24 01:09, , 9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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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2:53,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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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08:27, , 11F
嗯  寧可失業也不要坐牢 工作可以再找
04/24 08:27, 11F

04/24 09:40, , 12F
寶貴的經驗~~(筆記)
04/24 09:40, 12F

04/24 10:52,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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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12:01, , 14F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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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3:58, , 15F
拜託告下去ㄝ
07/03 03:58, 15F
文章代碼(AID): #183rlIOi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