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璞玉圓夢計畫」提供藝術創作基金選拔

看板painting作者 (123)時間9年前 (2014/09/11 14: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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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目的: 具藝術潛能及創作熱情之青年是藝壇璞玉。 為持續其創作動能,特舉辦本選拔獎助活動,提供藝術創作基金。 以扶植藝術人才,圓其創作夢想。 歷屆得主藝術創作拍賣所得部分回饋圓夢基金,透過本計畫的持續推動, 凝聚成為一個在藝術創作的道路上,互相提攜的圓夢家族。 鼓勵西畫藝術評論書寫,提升藝壇論述能力,深入剖析璞玉新秀畫家之創作, 相互激盪以更多元完整的表現本基金會所扶植新秀藝術家之創作。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      新竹市文化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鴻梅教育基金會 三、辦理方式: (一)徵件: 1. 對象:18歲(85年次)至35歲(68年次)就讀或居住於北部九縣市  (連江縣、宜蘭縣、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  新竹市、苗栗縣)之藝術創作者及評論者。 2.徵件類別:西畫。 藝術評論。 (二)評審: 邀集專業評審進行評選,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本會評選具藝術才能創作熱情 及藝術評論能力,符合本會獎勵精神者各5名為104年度本基金會璞玉圓夢基金得主。 前項西畫類名額保留1名予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辦理之「璞玉發光-103年 藝術行銷活動」西畫類大專社會組前3名得獎者。(應依徵件簡章規定提出 申請,並通過審查) (三)撥款方式: 西畫類:每人每年新台幣15萬元做為藝術創作基金。每年分1月、7月2次撥付。 藝術評論類:每篇2萬元獎金。104年2月撥付。 (四)權利與義務: 1.本基金會為獎勵新秀發揮長才持續創作,定期撥付創作基金至得獎者帳戶, 並籌劃次年度新銳創作聯展,提供平台讓得獎者有發表並交流創作之機會。 2.璞玉圓夢創作基金得主應於6月及12月分別提出期中及期末創作成果。 若未於6月底前提出期中創作成果,且無特殊原因者,暫停撥付創作基金。 俟其於本會通知期限內補齊並通過審查後,方撥付第二期款。 3. 璞玉圓夢創作基金得主獲獎勵滿1年後,應提供10件作品參與次年度新銳 創作聯展(至少3件作品係因獲本圓夢基金獎助期間之創作),並提供1件 作品參加拍賣會,依拍賣所得或本獎勵金20%回饋本會作為下年度之創作基金。 4.藝評類創作基金得主之評論,應提供本計畫103年璞玉圓夢計畫創作基金得主 新銳創作聯展使用。 5. 獲獎勵者應於103年10月31日前完成寫作計畫送本會辦理期中審查, 104年1月15日前完成6,000至10,000字藝術評論 (附被評論對象作品。並通過本會複審後撥付)。 活動網址:http://grandview.org.tw/plan_detail_8_11.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202.2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inting/M.1410416455.A.8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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