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推動驗光師法連署及徵求各地收件代表

看板optical作者 (視光學疑難雜症處理中心)時間18年前 (2007/06/20 21:40), 編輯推噓6(604)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眼看著這屆的立委任期又將結束,驗光師法仍然沒有進展 ,通過的時間似乎也遙遙無期,無奈立委諸公們心中並未 將此法案列為重點,不願意說出個人臆測但又無法按耐這 樣的情緒,是否「無利可圖」就是不重要的法案,一旦攸 關個人利益時就列為重要法案?無奈驗光師法的通過的確 對立委諸公們的個人利益無所助益。希望上述個人臆測並 非實情。 也許,阻力太多:來自於眼鏡業界、眼科醫學會...... 根據2005年12月1日統計資料全國現有5,162家眼鏡公司、 33,221位「無」驗光師、配鏡師執照的眼鏡從業人員。 一旦立法通過立即影響超過九成以上現存眼鏡公司與超過 三萬餘個從業人員。這非你我所樂見,但這卻是個過程, 遲早必須面對,有什麼理由反對驗光師法的確立? 藉由驗光師法的規範能一改目前「劣幣驅逐良幣」的惡劣 環境,能藉由證照制度為消費者把關,初步篩選不應該存 在的「純營利事業體」,畢竟驗光配鏡本就屬於「醫療行 為」而非「商業行為」。 說了這些個人感想,希望您也能稍加思考,不論您是單純 的消費者,或您目前就是從業人員。宏觀一些,若您是從 業人員,對自己有信心一些,仍然可以經由特種考試取得 正式「驗光師」或「驗光生」資格,不但生計不受影響, 反而更能藉由這張證照肯定自己的能力,面對消費者的質 疑時更有立場也更能為消費者建立正確的觀念,整個業界 將不再會是「價格戰」與「互相攻訐的混戰」。 比照醫師法,每六年仍須重新審驗,不合資格者或違反相 關規範者將不續發,這樣的制度將可避免已取得證照者不 思進取,停滯不前,甚或「仗照欺人」。 若您認同小弟的看法,抑或您對於驗光師法的確立也表贊 同,但有不同的思考方向與模式,小弟懇請您下載以下連 結中的連署書,填寫並蓋章後回寄給小弟或由各區域代表 代收彙整後再由小弟統一收取,所有資料皆受個人資料保 護法規範,絕不挪做他用。 連署書下載連結:http://0rz.tw/af2Lp 回寄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西屯路三段151-7號 收件者 :彭智嵩 因小弟個人能力有限,在此也斗膽徵求台灣各地區代表人 ,協助收取及彙整連署書,並可能需定期開會(可能採網路 視訊會議方式),希望有志之士不吝給予協助,謝謝! 有意願者煩請採站內信方式聯繫,提供以下資料: 1.姓名: 2.聯絡電話: 3.居住地: 4.預計可負責區域: 5.職業: 6.其他建議事項: 在此先感謝您撥冗看完這篇文,也感謝有心但目前暫時無法 給予協助的朋友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57.89

06/20 22:22, , 1F
推哦~~~
06/20 22:22, 1F

06/21 04:13, , 2F
給個推..加油加油加油
06/21 04:13, 2F

06/21 09:21, , 3F
我是學生,但是我也推~~~加油
06/21 09:21, 3F

06/21 12:25, , 4F
雲林地區可以幫您處理哦..!!
06/21 12:25, 4F

06/21 12:28, , 5F
是不是要設傳真電話ㄚ...!!
06/21 12:28, 5F
※ 編輯: mars888 來自: 61.59.157.120 (06/21 13:32)

06/21 13:32, , 6F
謝謝阿宏大哥,是否方便請您提供相關資料給小弟?另連署書
06/21 13:32, 6F

06/21 13:33, , 7F
必須為「正本」所以傳真好像沒有很大的作用耶!
06/21 13:33, 7F

06/21 14:10, , 8F
加油 除了連署書 還需要媒體以及立委的幫忙
06/21 14:10, 8F

06/21 14:11, , 9F
希望別像公衛師法一樣 遙遙無期 >.<
06/21 14:11, 9F

06/21 20:30, , 10F
好險心理師法已經過了^^;
06/21 20:30, 10F
文章代碼(AID): #16UIu_XM (opt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