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看板版規置底

看板o-p-children作者 (自立而後立人)時間10年前 (2013/09/03 14:06), 編輯推噓5(507)
留言12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為單親版原本沒有明確版規,所以設定基本版規以利看板管理依據。 以下版規由 2013/09/03 起施行,並不溯及以往: ----------- 版規原則: o-p-children 以單親心情抒發、經驗分享與相關討論為主, 亦可轉介相關社福資訊, 除與本版無關文章或廣告文章等,不另作太多限制。 換句話說,只要文章跟單親擦的上邊, 並且沒有人身攻擊/謾罵疑慮,就不會有問題。 為了避免有太多的限制跟問題,單親討論範圍採廣義認定, 包括父母離異、父母亡故、離婚後再婚、隔代教養等都列在本版的討論範圍。 (可再視實際狀況進行討論放寬或縮窄) 我們希望繼續維持這溫馨的討論空間,不會給板友們太多限制。 詳細規範明列如後 ----------- 【1】 發文、推文時請注意對事不對人,切莫人身攻擊、謾罵。 初犯者水桶三天,累犯第二次一週、第三次以後一個月。 【2】 請勿發表無關單親主旨或家庭生活的文章。 文章違規者刪文處分。 推文違規者初次鎖文警告,累犯水桶處分(三天);原則上推文從寬認定。 【3】 請勿發表未滿二十字或不滿兩行的文章內容。 發表文章後對文章編輯,而使文章違背此條規定亦屬違反規定。 違者刪文處分 【4】 轉貼轉錄文章請先經過原作同意。 經原作者檢舉者,刪文處分 【5】 請勿灌水或連續發表相似文章。 違者刪文處分,情節嚴重者水桶三天 > 一個月 【6】 禁止修他人推文。 基於看板言論自由與推文作者發言的權利, 除以下情況以外,嚴禁「刻意」修掉他人推文。 1.已事先在發表時文章內文註明或使用者推文前推文聲明特定帳號不得推文。 2.因系統因素造成推文被修掉。(使用者申訴板務透過系統紀錄認定) 3.張爸推文 4.使用者自行要求刪除推文 違者初犯水桶三天,累犯者七天。 補註:如果認為使用者推文有違規的情況, 請向板務提出申訴,由板務裁決;勿自行修推文。 ↑ 以上主要判斷標準以版務認定為主,也歡迎來信檢舉 ↑ 若有爭議情況,以板主群決議作為處分與否標準。 ↑ 本條文即刻生效。 -- 修訂 log 2013/9/3 制定 -- Life's a struggle but beautifu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41.108 ※ 編輯: TonyQ 來自: 118.166.141.108 (09/03 14:07)

09/03 20:00, , 1F
推用心
09/03 20:00, 1F

09/04 16:33, , 2F
辛苦了!!!!
09/04 16:33, 2F

09/04 23:39, , 3F
其實主要還是砍砍一些偶爾走錯地方的廣告文而已 :D
09/04 23:39, 3F

09/04 23:40, , 4F
也是不希望看到這個大家抒發心情的地方變成荒漠,讓我們繼續
09/04 23:40, 4F

09/04 23:40, , 5F
在這裡分享單親點滴吧。 :)
09/04 23:40, 5F

09/05 22:39, , 6F
我剛剛發現進板畫面右下角是之前版主的名字耶!!!!
09/05 22:39, 6F

09/05 22:39, , 7F
版主有要順便改一下嗎?還有之前幾位是怎麼被免職的阿= =
09/05 22:39, 7F

09/05 22:55, , 8F
之前的板主應該是太久沒上ptt才去職的
09/05 22:55, 8F

09/06 17:11, , 9F
@SuperDNA 改好了 謝謝~ 之前版務兩位是久未上線/回應組務
09/06 17:11, 9F

09/06 17:12, , 10F
所以被解職了,來源是組務版的公告~
09/06 17:12, 10F

09/21 13:59, , 11F
版主辛苦了!! ∠( ̄一 ̄ )
09/21 13:59, 11F

01/18 02:42, , 12F
辛苦了
01/18 02:42, 12F
文章代碼(AID): #1I9NnPz- (o-p-childr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