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愛還是迫害?
在這個社會,小孩子總是居於弱勢。
根據弱肉強食的法則,小孩子的體型是不利於和比他強壯的大人硬碰硬的(等他長大就不一
定了)。所以小孩子日子快樂與否以及「生殺大權」就極不公平地掌握在那些朝夕相處的大
人們身上了!
身為一個成年人,不總是發展了高度的理性來伴隨著他外在的健壯體型。每一次大人和小
孩發生不愉快,總是小孩子吃虧。
弱肉強食的行為法則非常適合在野蠻的文化中發揚,那是一個你死我活的無情戰場之下所
必須具備的生存條件。但是親子關係有必要搞得像一個戰場嗎?小朋友和大人之間是一場
諜對諜爾虞我詐的戲碼?短兵相接生死相拚的局面?或者,是存在天倫之樂的人間天堂?
很顯然的,這些最後的結果的完全決定權也在這些大人身上!
一個人可以用許多以「愛」為名的理由,完成他迫害這個小孩人生之實!
總是不認同小孩、貶低他的能力、打擊他的信心、剝奪他為自己做決定的權利....
這些罪行不會比實際上殺了這個小孩還要來得輕,法律會處罰殺小孩的大人但不會處罰剝
奪小孩人權或自決力的大人,這不代表說這些大人們的行為是被允許的!
問題家庭的小孩是社會的隱憂,這些小孩有一天會長大,如果他們被大人毀損得亂七八糟
的心靈狀態沒有隨著年齡增長而被修復的話,這些小孩會有很大的比例去造成別人的傷害
,或許有可能立即讓這些「照顧」他們成年的大人們立即得到報應。
愛,它是純粹的「傾慕欣賞」加上「同情」。
它沒有痛苦的成份在其中,任何包括了痛苦的「愛」,已經或多或少地變質了。
當大人們口口聲聲說自己愛小孩,就應該要做到不包含痛苦的對待孩子,雖然這對很多人
來說很困難,因為困難而不去做,放任自己的情緒化,所以有很多的小孩和家人都有代溝
以及不滿。
想要得到好的親子關係,總是要為這段關係做點有助益的事。沒有任何不經由努力,只是
隨意吼叫、打打罵罵然後告訴小孩:「這一切都是為你好!」這樣的事會導致一個快樂、
幸福和讓人滿意的親子關係。如果有,一定要讓我知道(我對於任何不合乎邏輯的事情有
想要搞清楚的傾向)。
愛你的孩子就不要剝奪他身上和你平等的人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36.221
推
08/07 07:19, , 1F
08/07 07:19, 1F
→
08/07 07:20, , 2F
08/07 07:20, 2F
→
08/07 14:25, , 3F
08/07 14:25,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