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物櫃借用辦法
國文系學生置物櫃借用辦法:
一、本學期共清出空櫃三十四個,供『通勤學生』借用。
二、需使用置物櫃的『通勤學生』應攜帶可證明通勤者之資料,例如:信件或身
分證或租賃契約等,於9/12(五)~9/19(五)止,逕至系辦登記申請,並訂於
9/22(一)~9/26(五)【每日上午8:30 ~ 11:30 / 下午2:00 ~ 4:30 止】於系
辦公室自行抽籤【將不另行通知抽籤,並不得代理抽籤】,抽中同學立即繳
交押櫃金500元,並辦理借用手續,逾期視同放棄,由候補同學遞補。
三、借用置物櫃之學生須遵守相關規定:
◎本置物櫃屬國文系財產,借用同學如因人為因素而破壞者,需按修理費照
價賠償。
◎本置物櫃限通勤學生使用,住宿生不得申請。
◎使用者借用至畢業時為限,每櫃押櫃費500元整,於畢業時確定繳回鑰匙後
一併退還押金500元。
◎使用者於中途遺失鑰匙須至系辦借母鑰匙重新拷貝一份,費用自行負責。
◎使用者若有擅換置物櫃或私配鑰匙轉予他人使用之現象,一經查獲,將取
消使用權。
◎本系不負責置物櫃內財務之保管,櫃內若有任何減損,本系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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