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辦鋰離校手續流程

看板ntnuch92d作者 (Always on my mind)時間22年前 (2003/06/15 14: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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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校行事曆規定,學士班應屆畢業生於九十二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一﹚起 開始辦理畢業離校手續。 二、至校本部圖書館或理學院圖書分館還清圖書及欠繳罰款, 並於校園金融卡﹙學生證﹚背後加蓋「圖書還清」戳記。 三、俟在校修讀﹙含校際選課﹚科目成績全部到齊後,始得辦理後續事宜。 四、至各學系辦理還清系所圖書。 五、將學士服送交給各班負責人,統一集中歸還至總務處保管組或理學院事務組。 六、確認在校期間所有相關學雜費費用均己繳清,欠費者可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 或教務處列印補繳費用通知單,以清繳費用。 七、至教務處註冊組或理學院教務組辦理事項: 確認學生無欠繳學雜費或學分費,再次確認學生成績已全數到齊,並轉換學生學 籍檔為畢業生資料檔成功後,由學生親自簽名具領下列證明文書﹙委託他人辦理 需附委託書﹚: ﹙一﹚中文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 ﹙二﹚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分證明書﹙合於資格且事先申請者始可領取﹚。 ﹙三﹚中等學校教師專門科學分證明書﹙或領域:主修專長﹚﹙合於資格且事先 申請者始可領取﹚。 http://www.ntnu.edu.tw/aa/aa1/index.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9.91.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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