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教授的女兒-14

看板novel作者 (人面獅身像)時間12年前 (2012/03/30 10: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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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清照躺在自己床上,她只記得她昨天晚上自己躺在自己房間的床上一直哭,哭著哭著就累 了、睡著了。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想看一下手機查時間,結果發現手機電池早就已經 沒電了,根本無法開機。她走進客廳,客廳的時鐘顯示現在是早上7點。 她覺得很奇怪,平常這個時間媽媽已經起來做早餐了,但為什麼家裡面都沒人?一切鴉雀 無聲,她父親呢?昨天不是在書房和敏浩爭吵發生嗎?她連忙拿起家中電話,想打給媽媽 ,可是卻忘了媽媽的手機號碼,此時她的手機又沒電、打不開,而所有熟人的號碼全部存 在裡面。忙亂中,她只記得敏浩的號碼,連忙打過去。 第一通沒人接,她不死心,再撥第二通,響了好幾聲,總算接通了。 「喂?敏浩嗎?你知道…」清照話還沒問完,立刻被打斷。 「清照!你整個晚上去哪了?我、我媽、小偉,還有你爸媽,全部的人整個夜晚都在找你 ?你在氣甚麼?幹嘛沒事把手機關掉?」敏浩在電話中吼道。 「我的手機沒電了,我剛剛才發現…」 「那你整個晚上都跑到哪裡去呢?」 「我沒去哪裡啊,我只是回到我家而已。」 「啊?」敏浩愣了一下。 清照在電話中解釋著,說明昨天晚上靜悄悄地回去,雖然她完全沒提到他和她父親在書房 中的爭吵,但敏浩心裡已經完全明白了。 沉默持續了幾秒鐘。敏浩最後總算勉強擠出一句話做結尾:「你先待在家裡吧。我通知妳 父母說你在家,他們也著急了一個晚上。不要亂跑,你住在我家你的行蹤是我和我媽的責 任。還有,以後外出記得先跟旁邊的人告知一聲,bye bye!」他的語氣平靜,與剛剛的 吼聲成為對比。 就是這種語氣,就是這種說話習慣,讓她老是誤以為他是愛她的、包容她的。是甚麼原因 讓他永遠可以這麼冷靜、語氣這麼沉穩平靜?她失去了愛,他對她先前的體貼一切只是因 為她是個可憐兮兮的強暴受害人嗎?他徹夜不眠地找她就只因為她借住在他家,而她是他 的責任!? 想到這裡,她又不禁哽咽了起來,因為那比失去他的愛還更讓她感到難受。 突然門鈴響了,清照開門,是小偉。顯然敏浩也把昨晚發生的事大略地告訴他。他也是一 臉疲倦,看著淚水在眼眶中打滾的清照,他的眼神流露著無言的溫柔與寬容,並且拿手帕 幫清照擦拭眼淚。這個無言的舉動彷彿在告訴她「沒關係,我了解你不是故意的」。 不久清照的父母也回到家,夫妻倆也清楚整個事情的經過,加上倆折騰了一整夜,根本沒 力氣責備她了,確定她完全沒事後,回到家倒頭就睡。 清照想到徐媽媽也因為她而弄得一整天沒睡,她決定找個時間登門道歉。平心而論,整個 事件根本就是她的粗心和任性所導致的。幸好昨天是禮拜五,今天是週末很多人都不用上 班。誰禁得起這種整晚沒睡還得到處尋人的折騰? 下午她回到徐家,徐媽媽正在剝四季豆,敏浩、敏薇都不在家。清照輕敲徐媽媽的房門, 然後推門而入。 「徐媽媽,對不起,我原本只是要回家拿一樣東西,結果卻沒注意到手機沒電,害你們聯 絡不到我。」清照嚅囁地說。 徐媽媽抬起頭來說:「嗯。我知道,大致上的事情,敏浩都跟我說了。」 「那他有跟你說,他最近有了新女友嗎?」 徐媽媽楞了一下。她根本不知道兒子另結新歡之事,一方面現在的婚姻都是自由戀愛,因 此她對於此事一向採取不過問、不干涉的態度。 「我不知道。」她回答,她看著清照,後者的眼神留露著伴隨著失戀而來的傷心與失落。 「原來,敏浩對我的好、對我的體貼與包容,原來都不是因為愛我。」清照一邊說著,臉 上滾落了大滴的淚水。「原來他早就想跟我分手,只是因為我最近發生這件事,他才延後 提分手的計畫。」清照哭著說。 「敏浩不喜歡別人過問他的隱私,他幾乎不談他的感情,你怎麼知道他有新女友?」 清照把禮拜五晚上回家拿東西,結果無意聽到徐敏浩和她爸爸在書房裡面爭執的內容一五 一十講給徐媽媽聽。清照邊說邊哭,徐媽媽看著泣不成聲的清照,也感到無奈。清照雖然 不是她的女兒,但哪天換成敏薇失戀了,她也只能默默地陪她傷心。 「原來敏浩早在很久以前,對我的所作所為就相當不以為然,先是我堅持要轉英文系的事 情,他就常常吐我嘈。後來我跑去陳曉玲的住處大鬧,敏浩更生氣,他認為我的行為只是 徒增是非與不必要的麻煩。原來… 他早就超不爽我的所作所為,可是我都認為自己沒有 錯。」 徐媽媽停下手邊的工作、專心地聆聽。清照低著頭繼續說:「我承認我轉英文系確實是要 氣我爸爸,但是到陳曉玲家大鬧,是因為我不懂我媽媽為甚要不斷地忍受爸爸老是跟自己 的學生搞外遇?」 「所以你轉系完全是賭氣?」 「也不是。我確實不想讀中文系,但刻意選擇英文系只是要氣我爸。因為他不喜歡西洋文 學,所以我就故意跟他唱反調。」 「那你後來去陳曉玲家大鬧,目的又是為什麼?」 「沒有為甚麼。我只是不明白我母親為甚麼要一直忍受爸爸的外遇。在我考大學的時候就 冒出了一個梁雨煙,現在又跑出了一個陳曉玲。在這樣繼續下去,每年都有不同的女學生 ,這不是很荒唐嗎?就算那些女學生真的是心甘情願的,但是任由這種事不斷發生,那婚 姻制度的約束力又在哪裡?」 「我同意。」徐媽媽點頭深表贊同,她自己也是小三事件下的受害人。 「敏浩說我媽既然都對這些爛賬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勸我不要管,但我覺得這 樣下去不是辦法。」 「所以你就去陳曉玲家鬧了?」 「嗯。」 「敏浩對這件事情很生氣,他很少這麼動怒過。」 「我在採取行動之前就知道他一定會對這件事情很生氣。但我不能因為他的憤怒就不採取 行動。而我這麼做的目地是想辦法逼我媽去面對現實。」 「你希望你媽去面對的『現實』是什麼?」 「考慮離婚。如果我媽有認真地考慮離婚,我爸或許就會收斂、改掉那種壞毛病。」 「所以你並不是真的那麼希望你媽離婚,你只是希望爸爸能夠改掉那樣的行為?」 「嗯。不然我覺得媽媽好可憐,我很懷疑她真的快樂嗎?我總覺得她是在逃避問題?故意 不聞也不問,在我大鬧一場之後,她還是假裝不知道有陳曉玲這個小三。我不懂得她為甚 麼都這麼鴕鳥心態?」 徐媽媽沉思了半晌,緩緩開口道:「你媽媽堅持不離婚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我。」 「因為妳?」 「嗯。你還記得當初敏浩剛升國中、敏薇還讀小四時,我那時候和我前夫離婚的情況嗎? 」 「嗯。」清照回應。 「那時候我也是因為孩子的爸爸有了外遇,情況都跟你父親類似。在敏浩還小時,就有兩 次被我抓到證據。那時候他跪著求我,要我原諒他,還再三地保證自己不會再犯。我那兩 次都是因為一時心軟,也不希望兩個小孩就此變成單親兒童,因此就原諒他。可是沒想到 幾年後他又有外遇,我才完全明白一個有偷吃習慣的人是永遠不會改的,他頂多只是收斂 個幾年。那時我才開始打算蒐證,向法院訴請離婚,爭取監護權和贍養費。但因為他之前 有被捉到的經驗,所以第三次外遇時他小心很多,蒐證很困難,請徵信社幫忙蒐集證據的 費用也很高。」 「沒有拍到證據嗎?」清照反問。 「有,連他們親熱時的私密照片都拍到了。我本來以為可以讓那個女的坐牢。沒想到律師 告訴我這樣的行為不但是『妨害秘密罪』,侵犯他人隱私來蒐集證據的行為是違法的,這 樣的證據在刑事法庭上是無效的。」 「為甚麼?」清照不解的問。 「律師說這種法律原則是為了避免人們在打官司蒐集證據時會不擇手段。當初會有這樣的 法律原則就是怕警方或調查局在蒐證時侵害人民的權益,因此法庭上很多時候會排除這種 證據的效力。」 「可你最後不也打贏了官司嗎?」 「我對法律不夠瞭解,當時我又太激動,我氣得想要讓那女人蹲一年的苦牢。我原本以為 徵信社既然拍到了那樣的照片,那判決結果就能如我所願。然而我當時不知道法律上刑事 告訴與民事賠償是分開來的。用違法手段得到的證據不能並讓被告定罪,但是卻可以利用 那些照片爭取民事賠償。」 清照不是很懂,徐媽媽又繼續解釋:「在蒐集被告犯罪的證據時,蒐證的手段必須是合法 的。然而偷拍到的親密照片背景卻是那個女人的住家,這種蒐證手段觸犯了妨害秘密罪。 」 「難道就只因為蒐集證據的過程是違法的,這些證據就完全不能用嗎?這種法律不就等於 在保護壞人嗎?」 「也不能這樣說,在民事賠償上面,法官通常不會管這些證據是怎麼來的。如果在民事求 償方面還得講求蒐證的過程與手段都不能違法的話,那麼很多科技公司互告侵權的民事官 司根本都打不下去。」 「我懂了。」清照點頭表示瞭解。 「當初我對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的區分毫無概念,只是想把那個女的告到坐牢。我以為只 要把蒐集到的那些照片交給律師,就能如我所願。結果…」 「律師騙了你嗎?」 「律師並沒有騙我。他沒有事先跟我溝通好,我也以為把一切證據都交給律師就沒有問題 了。但這些都還不是最致命的錯誤,最大的錯誤是我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的時間太慢,我前 夫比我早一步料到這點,他把自己名下所有的財產,包括現金、汽車和所有的不動產都移 轉到他人名下。我雖然打贏官司,法院判他要賠我300萬的精神賠償,但他名下根本就沒 有資產賠償我。」 「可是他不是教授嗎?他的脫產行為很明顯啊?法官難道連這點常識都沒有?」 「那時候我也是這樣問律師,但律師告訴我說,這樣做有困難。因為我前夫如果是很有錢 的企業家,那麼要證明他有刻意脫產的行為並不難。但我前夫也只是個大學教授,薪水雖 高,他可以在法官面前堅稱子女的教育費用高,全家就靠他一個人的薪水,再扣掉稅收, 所以每個月能存下來的錢很少。所以我要在法庭上舉證讓法官相信他有故意脫產的行為是 相當困難的,希望很渺茫。再加上我那時候已經沒錢繼續請律師了。」 徐媽媽一邊說,一邊掉淚。那是她人生當中最艱困的日子,如果當時沒有李太太在身旁陪 伴她,在經濟上接濟她,她很可能變成社會新聞中攜子自殺的單親媽媽。儘管事隔多年, 她回憶起這段過去還是忍不住悲從中來。 「總而言之,打官司的這兩年我過得非常辛苦。你媽媽那時候就一直在旁邊幫助我、陪伴 我,我經歷過的一切她都很清楚,所以我猜想她現在堅持不肯離婚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這 點。」 「你是說我媽是害怕離婚後生活陷入困境才不願離婚嗎?可是你不也苦盡甘來了嗎?何況 你離婚時敏浩才剛升國中,可我現在已經大學了。如果因為離婚陷入經濟困境,那我可以 出來打工,替她分擔家計啊。我就不懂她這樣一直忍耐下去會比你現在好?」 「清照,你不能那樣要求你媽,何況金融海嘯後,大環境遠不如我當年離婚時。每個人的 狀況不同,我們不能替她做決定,何況我那時候真的很不好過。唉…我那時後會吃虧也是 因為我不懂法律。」 「怎麼說?」 「早知道我應該就在第一次他跪著求我原諒時趁機叫他把房子改登記在我的名下,第二次 捉到時就叫他簽本票,這兩個行為才有法律上的效果,也才能保障我跟孩子們生活無虞。 而且,法院每年接到的訴訟案件很多,而且很多官司一打就是好幾年。再者,台灣的法官 都是通過司法考試而取得法官資格,這並不能保證你遇到的每位法官都是公正嚴明的好法 官,如果遇到辦案草率的法官就只能自求多福。」 「難怪敏浩曾經說『不懂法律很吃虧』,原來是因為這段陳年往事。」清照心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5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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