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少四壯集---林志穎與周杰倫

看板novel作者 (alessio)時間17年前 (2006/12/03 08:09), 編輯推噓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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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3  中國時報 ■三少四壯集---林志穎與周杰倫 九把刀 「找個偶像來迷吧!」是年少時的我,精神上尋找寄託的方式。 國小五、六年級的時候,小虎隊是所有國小、國小生共同著迷的偶像團體,每次買小 虎隊新專輯,我都一定靜靜坐在家裡堆滿藥品的倉庫裡,一邊聽著錄音帶一邊看著歌詞本 跟唱,直到我學會唱每一首歌。那時我覺得什麼豹小子、紅孩兒根本就是莫名其妙的盜版 團體,根本就是來亂的。當小虎隊解散的時候我完全傻眼,取而代之的,是日漸崛起的小 帥哥林志穎。 帥到出水的林志穎很快就蠱惑了所有班上女孩的心,紅遍大街小巷,我喜歡的偶像團 體以不可思議的速度被大家遺忘,我能做什麼呢?能做什麼?我唯一能做的,就只剩下討 厭林志穎了──並鼓勵我身邊的朋友加入一起討厭的林志穎的行列,羅織像「天啊,你喜 歡林志穎喔?我的天啊你實在是太沒品味了!」、「林志穎這種沒實力、只會撥頭髮裝帥 的藝人,只有沒腦的小女生才會喜歡啦!」這樣的理由。是的,都是爛理由。 回想起來,林志穎是個非常用心也用力的藝人,也是個很優秀的賽車手,熱心公益, 沒什麼大缺點,更別做出什麼腦殘的酒後撞車或打人等負面新聞。追根究柢,當時我所做 的,不過是想藉著抗拒當紅偶像、凸顯自己擁有別於他人的品味。我甚至連林志穎任何一 張專輯都沒好好聽過,就可以因為林志穎長得太帥,而武斷地宣判他唱歌沒有實力。 真相只有一個──我就是不想喜歡他,不想喜歡大家都喜歡的人。我害怕從眾,從眾 的感覺讓我覺得自己不出色、過於平凡、被強制整合在集體裡,而我無法從中辨識出自己 身處的位置。 你問我這樣好嗎?我說當然不好。這種硬要排斥大家都喜歡的事物,所營造出的自我 獨特,其實是一種很虛弱的假象,更不會讓我實質上地擁有獨特。老祖宗很早就明白物極 必反的道理,但往往物極必反只是一種心理上的抗拒。網路上多的是想把5566推進毒氣室 的鄉民,但問他們為什麼討厭5566,大部分的鄉民大概只能支支吾吾說:「啊5566就是腦 殘啊!」 念碩士的時候聽了周杰倫的范特西專輯,一整個大驚,從此喜歡上周杰倫深具突破性 的音樂。未料周杰倫越來越紅、紅到整個華人音樂都為之震撼、紅到當我說出:「我喜歡 周杰倫的音樂」時,完全無法凸顯自己。 然而我已沒有當年那種為了假獨特而力拒加入集體喜好的爛個性,這次不管周杰倫是 否紅到讓很多人覺得龜懶趴火,我還是非常熱切期待他每張新專輯。好玩的是,許多我的 讀者竟無法接受作風特立獨行的九把刀竟然跟大家一樣,都喜歡大家都喜歡的周杰倫;我 每每提及我愛周杰倫的曲風,眾人都抱頭哀號。 情有獨鍾,顯露你的品味。擁抱群眾,竟意味你很勇敢。 有一次跟幾個剛認識的朋友聊到漫畫,我問大家:「如果你不幸漂流到荒島,你希望 手邊有哪三套漫畫陪你在島上渡過一年?」大家要我先答,於是我率性說出:「大概是灌 籃高手、海賊王、跟……七龍珠吧!」大家於是用鄙視的眼神打量我,然後輪流說出常泡 在租書店的我連聽都沒聽過的「超冷門經典漫畫」。 那一瞬間我立刻明白他們在做什麼。正如我以前的舉例,如果我問他們最喜歡的小說 是什麼,這種人就是打死不說任何最近才剛剛嗑過的大眾小說,反而拼命回憶在某堂通識 課正好讀到的「經典文學」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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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轉Jay 板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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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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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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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針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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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這篇有劉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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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自己也變成主流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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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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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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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如何分辨害怕從眾or品味獨特呢? 要說出個所以然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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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不是 我記得他很早以前就喜歡周杰倫了 只不過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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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真正品味獨特的人該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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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茍同!難到經典文學沒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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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意思應該是:平時喜歡看大眾小說的人,卻為了突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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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高品味,而謊稱自己平時最愛經典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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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感+1 身邊就有自命清高還自以為品味獨特的朋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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