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 男 刑事訴訟法、刑法、民法、海商法
1.科目:刑事訴訟法、刑法、民法、海商法
2.地點:台北(火車站或公館尤佳)
3.時間:可再議
4.希望待遇:700以上
5.教師性別:男
6.學歷:台大法研刑法組、台大國發所社會變遷組、台大法律系畢業
7.連絡方式:站內信或e-mail (xstar1blaze@hotmail.com)
8.自介或經歷:
(1)司法官、律師及格
(2)曾擔任補習班刑事訴訟法、民法、海商法之教師
(3)曾編寫補習班民事訴訟法、刑法書籍,未來也會朝教學方向前進
(4)曾擔任通識課教學助理兩年,有幫老師為300個學生上課的經驗
(5)曾有帶大型讀書會之經驗
(6)教學目標:希望以打穩基礎,也就是通說和實務的見解為紮根,如果是較無邏輯
的部分,可以具體說明實務「真正」運作的理由,或是學說「真正」要爭執的地方
(很多只是「祖國」之爭的,要就好好介紹一下祖國吵的原因)
(6)若是以考研究所為需求的同學,則會就特定老師做鑽研,幫忙摘要近期文章。
若是有什麼出題「趨勢」,當然也會一起「討論」。
(7)教學動機:理論上雖然不會再參與任何國家考試,但是由於對自己的專業科目
仍然覺得不夠精實,簡單的說;我還想變更強,就是這樣。所以對於這幾科,我想
我還會繼續努力更新實務學說考題,增強自己的能力,希望可以教學相長!!
(9)教學方式:即便是上300人的課也是走輕鬆的風格,讀書會也是如此,筆者很相信
學問沒有絕對的高低,所以即使是上課,也希望可以輕鬆的討論。畢竟有人教過的
,能記一個月就很厲害,但討論過的,可以記好幾個月,如果被電過的,說不可以
記半年(但真的不會電人啦),所以多討論溝通,真的是我覺得很重要的部分。
(10)教學重點:除了打好基礎以外,可能會特別著重在「行文」的部分,據筆者私下
調查,雙榜的學長姐都非常重視「行文」,而也覺得最難的就在「行文」,其實筆
者覺得考試的運氣成分真的非常重,但是能確保一定不會受影響的部分就是在「行
文」,當然這部分,筆者也不夠強,也是希望一邊繼續教學與學習中進步,但基本
三段論法「什麼時候」用,實務見解、釋字怎麼「用」都會仔細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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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入魔一途 方能除盡心中的魔障
唯有墮入修羅道 才能看盡人生百態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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