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 男 民法總則 刑法總則 憲法 國中英文 뀠…
1.科目:民法總則 刑法總則 憲法 國中英文 國小英文
2.地點:台北縣板橋市 台北市大安區、中正區、萬華區
3.時間:週末
4.希望待遇:法科500/小時 英文400/小時
5.教師性別:男
6.學歷: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7.連絡方式:0933016972 黃先生 或 MSN: jurisfish@hotmail.com
8.自介或經歷: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轉學考通過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通過
英文聽力、會話及作文能力佳
目前從事律師事務所英文法務工作
九月後因就讀法研所,將於八月辭去法務工作,故希望尋找當家教老師的機會
法科方面希望帶有志準備轉學考之大一法律系同學
英文方面希望帶國中或國小英文
歡迎於晚上七點至十點來電詢問
或E-mail至前開MSN郵件信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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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0.65.176
※ 編輯: jurisfish 來自: 122.120.65.176 (07/26 00:16)
※ 編輯: jurisfish 來自: 122.120.65.176 (07/26 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