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發表顯見非事實言論者處理方式

看板nCovPicket作者 (快被悶死了)時間2年前 (2021/06/18 16:10), 2年前編輯推噓1(1011)
留言12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由於疫情討論越發熱烈,常見版友發表資訊前未先搜尋資料, 發表的文字如果並非事實通常直接引戰,並傳播謠言。 提議請版主考慮增加板規第十條: 第 10 條 推文不得有下列情況: 九、提供之資訊經查詢顯非事實 以下為處罰案例: 推 peter080808: 就算扣掉輝瑞BNT疫苗有代理權德問 114.136.56.124 06/18 15:47 → peter080808: 題 市面上AZ 莫德納 JJ我們自己買 114.136.56.124 06/18 15:47 → peter080808: 的一個都沒進來會不會太扯了 114.136.56.124 06/18 15:47 自購之疫苗確實已有到貨,並非一個都沒進來, 有新聞稿與多項事實佐證。 以下則為反例: → YOUNGBIRD: 高端的馬上核,作圖馬上作,核郭董台積 150.116.187.223 06/18 13:02 → YOUNGBIRD: 的就給你來個一個月一個禮拜以上 150.116.187.223 06/18 13:02 → YOUNGBIRD: 政府不就核了要買高端疫苗嗎?這邊不 150.116.187.223 06/18 13:06 → YOUNGBIRD: 敢承認嗎? 150.116.187.223 06/18 13:06 雖然YOUNGBIRD提到馬上核(目前仍未核准高端EUA), 但他後續補充是核准要買高端疫苗,如此可自圓其說者不罰。 或者在後續推文中(一段時間內但我沒想到要多久...,也許被檢舉前?) 主動更正資訊者也不罰。 以上建議供版主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208.17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oVPicket/M.1624003853.A.60A.html ※ 編輯: erty (123.194.208.173 臺灣), 06/18/2021 17:41:15

06/19 01:58, 2年前 , 1F
我們再討論一下
06/19 01:58, 1F

06/19 09:28, 2年前 , 2F
板主需要界定顯見事實,管理上自由心證空間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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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14, 2年前 , 3F
我的建議是以正面表列為主,只處罰有客觀事實認定還要散播
06/19 13:14, 3F

06/19 13:14, 2年前 , 4F
謠言的發文人。所謂的客觀事實就如同舉例,或者現階段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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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14, 2年前 , 5F
期間有人猝死是正確,檢驗中也正確,但因爲疫苗而猝死因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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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14, 2年前 , 6F
尚未完成就是錯誤的。此部分檢舉人需主動提出官方證據(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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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板上可張貼媒體列表),當然被檢舉人也應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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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21, 2年前 , 8F
補充:如果無任何官方證據無法判斷者則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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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32, 2年前 , 9F
wording如果要改成「發表已證實謠言」也許更明確,反正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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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32, 2年前 , 10F
就是希望大家對自己的言論負責,針對防疫板該討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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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33, 2年前 , 11F
提議時沒有使用「發表已證實謠言」這種文字因為感覺很像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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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13:33, 2年前 , 12F
經被汙名化的疾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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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rty (123.194.208.173 臺灣), 06/19/2021 13:42:55
文章代碼(AID): #1Wp5KDOA (nCov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