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 AZ/第一劑/28歲男/第九類
施打時間:07/26 下午 15:38
施打地點:基隆,佑仁聯合診所
施打廠商:AZ
施打心得:
小弟為先天型腎臟疾病第九類
- 0726 -
1538 施打,並沒有任何其他異狀,順利返家與吃飯
2120 比平常早覺得困,決定先行就寢
- 0727 -
0120 施打處痠痛與感到異常飢餓 吃兩包泡麵後與第一顆普拿疼
0230 再就寢
1300 施打處痠痛感增強 但沒有其他額外症狀 吃第二顆普拿疼 並於施打處貼退熱貼
1800 感覺到疼痛緩解,原本以為自己是不會有副作用的類型
2020 開始發燒37.8度,感覺手部冰冷身體發熱 吃第三顆普拿疼
2300 洗冷水澡後退燒
2340 就寢
- 0728 -
0800 起床,施打處的疼痛感回到昨天增強前的程度
1540 經過48小時,只剩下施打處疼痛的感覺沒有額外副作用
剛好在診所遇到國小玩伴跟一位國中同學,分別是自己打與陪爸爸打,在這兩天還有電話
連絡,我似乎是副作用最輕的,沒有全身痠痛只有施打點,但值得注意的是,包括我與
這幾位,還有台北的朋友都有非常嚴重的飢餓感 食量也確實上升
剛剛發文前也看了其它施打心得文,似乎是真的額外副作用@@?
※以下不得刪除※
我聲明上述資料均為真實,若有不實,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
第 9 條
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
,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
立即更正。
第 64-1 條
違反第 9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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