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 AZ/男/35歲
施打時間:第1劑/2021/4/21 下午2:05
第2劑/2021/6/29 下午4:02
施打地點:第1劑/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第2劑/陳柏蒼耳鼻喉科
施打廠商:AstraZeneca
施打心得:
我是自費施打。自費開放當天早上就上網掛號。
第一劑
4/21當天施打只有覺得手臂施打處紅腫,壓到會痛,但不影響生活。
自費施打的人很多,感覺整隊也整得很亂,有些人有被帶到講解我幾乎沒有。
確認報到後約等了40分鐘才輪到施打。
打完後等著領繳費單,每次去問他都說請稍等一下,然後我就等了一小時半。
後來其他人幾乎都走光了才跟我說不好意思漏掉了~_~
4/22早上(約12~24小時後)輕微全身無力
晚上(約24~36小時後)發燒+嗜睡,不太能活動,就一直睡
4/23早上(36~60小時後)早上增加偏頭痛,有一點影響睡眠品質,但還是嗜睡。
重要的事處理完後一路睡到晚上。
4/24早上(60小時後~)只剩下偏頭痛,正常活動正常上班。
第二劑
這劑是跟高雄試辦的診所預約。
6/29 到耳鼻喉科施打。沒有排隊,掛完號醫生簡單問診就打了。
6/30 沒有任何感覺
7/1 沒有任何感覺
7/2 沒有任何感覺(我到底是不是打到食鹽水XD)
以上
※以下不得刪除※
我聲明上述資料均為真實,若有不實,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
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
第 9 條
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
,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
立即更正。
第 64-1 條
違反第 9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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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188.2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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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wasumi (61.221.188.211 臺灣), 07/02/2021 2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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