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外染疫回台須先通報 不符條件偷返國恐涉刑責已刪文

看板nCoV2019作者 (卡文迪許jr)時間4年前 (2020/05/21 20:43),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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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標題:國外染疫回台須先通報 不符條件偷返國恐涉刑責 發稿單位:中央社 發稿時間:2020/05/21 20:26 撰 稿 者:陳偉婷 原文連結: https://bit.ly/2AMhThP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1日電)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天證實,已有1名在國外染 疫者回台。若有確診者想回國,應先告知駐外單位或指揮中心;若未告知且不符回國條件而 有傳染他人之虞者,可能面臨刑責。 過去在國外感染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者,若經駐外單位通報或國 際循國際衛生條例(IHR)通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該個案會被註記、不得搭機回國。 但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有條件放行在國外染疫者,只要從發病到登機間隔超過2個月以 上且症狀已消失,或在國外取得2次呼吸道檢體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就可回台。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當時指揮中心專家會討論放行條件 ,是因一名在南美感染武漢肺炎的民眾,希望能回台。在指揮中心同意有條件放行後,這名 個案在美國取得2次採檢陰性證明後回台,回台採檢也是陰性。 莊人祥說,目前還有1名在東南亞國家染疫者也想回台,正在申請程序中。 台灣21日新增一名武漢肺炎確診境外移入,是一名在墨西哥工作染疫的男性。他在墨西哥已 出現相關症狀,且經抗體檢驗和咽喉拭子採檢,但一直到回台後才收到確診通知。 莊人祥說,根據個案自訴,他是在回台後才收到確診通知,且回台的班機上有做好防護措施 ,入境時也都有主動告知。 莊人祥表示,如果在國外染疫者想要回台,應先跟駐外單位聯繫、或經國際IHR通報後,台 灣端也會註記,必須符合相關條件才能回台。 若旅客不符合返國條件且未先告知、逕自返台,莊人祥說,若因此而造成傳染他人的風險, 則可能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而須負刑事責任,可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莊人祥說,還是希望在國外確診者或疑似確診者誠實以告,只要主動告知,都會好好照顧。 若確診者因為通報而被航空公司拒載,指揮中心也會介入協調。 對於在國外疑似染疫者,莊人祥也說,因武漢肺炎症狀與其他疾病容易混淆,若沒有採檢, 很難分辨。也只能提醒民眾,若有相關症狀,入境前應誠實告知。(編輯:陳政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135.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oV2019/M.1590064999.A.CE3.html

05/21 21:22, 4年前 , 1F
這就是祥祥所說的補課
05/21 21:22, 1F

05/21 21:41, 4年前 , 2F
之前說要查的美國老夫妻,不知如何了
05/21 21:41, 2F

05/22 10:57, 4年前 , 3F
這樣會不會在國外有症狀,不敢看醫生,先回
05/22 10:57, 3F

05/22 10:57, 4年前 , 4F
台灣再說
05/22 10:57, 4F

05/22 11:01, 4年前 , 5F
也有那種沒得看醫生只能選擇逃回來的吧?
05/22 11:01, 5F

05/22 11:12, 4年前 , 6F
要假設假設不完啊,就是主動誠實通報原則
05/22 11:12, 6F
文章代碼(AID): #1UndTdpZ (nCoV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