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七年之癢 誰之過?

看板multi-lovers作者 (米飛桃)時間15年前 (2008/11/24 10:28), 編輯推噓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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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有言七年之癢 其實在這年代過了七年才癢 還算撐的夠久了 有的人可能連一年都撐不下去就癢了 最近身邊朋友碰到愛情長跑七年 男生卻劈出去 七年感情就化為烏有 剛開始當然也是哭哭啼啼說那男人有多爛多爛 但冷靜下來之後,我跟她開始分析,到底愛情長跑之後造成劈腿收場的原因為何? 其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兩方其實早就沒有用心經營這段感情 即使有感覺到兩者熱情不再,溝通失效後卻又不知道該怎麼說分手 『找不到適當的理由說分手』是情侶間最常歹戲拖棚的原因 明明就已經沒有心思在彼此身上,卻仍掛著男女朋友的稱號 等到其中一方發生事情的時候,才在那邊說對方對不起自己 沒錯,劈腿是不對的,先劈出去的那方也代表著不會處理自己的感情 反過來想,自己又替這段感情付出多少? 扣除掉對方可能是劈腿成性的慣犯的機率,一段感情的開始與結束,兩個人都有責任 熱戀的時候什麼節日都要精挑細選的送對方禮物,兩個人開開心心的過一起過節 但是不是走的越久,對彼此的細心貼心都會減低? 節日隨便過,禮物最好折現,慢慢的慢慢的,不用心經營的彼此, 早已忘記愛的過程,然後開始埋怨彼此都不用心 明明早已知道不想繼續,卻又不知道該怎麼說分手, 最後反而變成一定要有一方變成罪人之後,兩個人才甘願說分手 但這樣的結局,不就是最糟糕的情況嗎? 這個社會勸和不勸離,所以沒有人告訴我們分手的藝術 但如果可以,當你覺得你對一個人已盡了最大的努力,仍挽回不了彼此的熱情 分開吧!讓我們的愛好聚好散 分開吧!讓我們都可以再去外面闖闖,如果我們是最適合的,總有一天我們會發現 即使錯過我也不會埋怨,畢竟我們當年真的盡力了 不要讓我們曾有的快樂在故事的最後卻變成兩廂埋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36.65

11/24 10:30, , 1F
我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11/24 10:30, 1F

11/24 12:03, , 2F
推樓上,真的不能同意原po更多了。
11/24 12:03, 2F

11/24 14:18, , 3F
推 這適用範圍很廣
11/24 14:18, 3F

11/24 22:39, , 4F
推 真的是這樣
11/24 22:39, 4F

11/25 03:52, , 5F
我同意!!!!
11/25 03:52, 5F

11/25 12:50, , 6F
最後幾段真是太強大了.. 版上有名的幾篇連載文幾乎都適用
11/25 12:50, 6F

11/25 19:36, , 7F
11/25 19:36, 7F

11/27 20:47, , 8F
好文章!
11/27 20:47, 8F

11/28 23:03, , 9F
嗯(猛點頭)...!
11/28 23:03, 9F

12/02 08:46, , 10F
GOOD,推。
12/02 08:46, 10F

03/05 12:48, , 11F
沒戲唱就快收手吧~不然就越錯越多
03/05 12:48, 11F
文章代碼(AID): #19AX4ssJ (multi-lov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