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侏羅紀世界2(商業片之外)
《侏羅紀世界 殞落國度》
個人認為在講求動作、場面之外,帶到了一些想要觀眾關心的議題。起碼就引起我的想法
,在這裡和大家分享一下。
以下有部分劇透,請小心!
此外談論到的議題包含環境、動保、複製科技等,請斟酌!
————————以下正文開始——————
電影一開始就不囉嗦,透過一個新聞的綜合報導帶入背景——努布拉島上的火山
蠢蠢欲動要爆發,島上的恐龍們是要讓牠們自生自滅?或是該人道救援?
先不論劇情如何發展,就這兩端的論點,個人是覺得都有其合理之處。前者的
論點由伊恩馬科姆博士支持,既然老天安排努布拉島上的火山要爆發,那麼就讓一切塵歸
塵
、土歸土,讓一切恢復到恐龍本來就不該存在的現在;後者,以克萊兒為首的動保人士
,主張不應忽視這些恐龍的生命,況且牠們是人類製造出來的,更有責任要對牠們的生
命負責。而歐文,則算是居中的立場,一開始在班傑明Lockwood的經紀人邀請下並沒有
打算參與救援行動,而是在克萊兒喚起歐文和迅猛龍小藍之間的情誼時,才改變心意。同
時,
他也是最後在克萊兒要放恐龍出閘時,扮演提醒她深思的理性角色。
雖然電影出現的物種是「恐龍」,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爭論並不陌生
。例如台灣的櫻花鉤吻鮭、山椒魚,在全球氣候變遷下是否就該令其自動走上滅絕之
路?現實中的情境更加複雜,不只是孤島上的火山要爆發這樣,而是更涉及到人為的
開發、棲地的破壞、污染等等議題交叉影響時,除了人類以外的物種,是該令其走向
滅絕?或是身為人類對牠們的滅絕負起責任?
電影安排的第三個觀點,是負責趁火打劫、短視近利的——班傑明Lockwood的經
紀人,他打著救援行動的名號,事實上卻是行動物走私販賣。現實中,也存在著只
管牟利的稀珍動物走私商,而這些唯利是圖的人也的確造成了許多物種的滅絕,包
含北非白犀牛、台灣雲豹、巴拿馬樹蛙......,還有更多的物種是正因各種需求的盜
獵,例如中藥、娛樂、炫富、狩獵樂趣、時尚毛皮......等而走上滅絕之路,例如長
頸鹿(對!你沒看錯!)、鬼蝠魟、或是之前台灣綠島被吃掉的龍王鯛......
如果恐龍引起了人們的關心,那麼正發生在現實世界中的眾多議題,更
值得我們去了解。電影最後,恐龍被釋放到人類世界,恐龍與人勢必免不了一場
爭奪生存空間之戰。但換個角度想,如果一開始不是人去複製出恐龍,哪來這之
後的一切災難?就像加勒比海肆虐的外來種獅子魚,兇殘的個性嚴重破壞了加勒
比海中的原生物種,而這一切的開始,就是商人引進獅子魚後,人們養膩了亂丟的後果。
班傑明洛克伍德說:「這些生物不需要人類的保護,牠們需要的是人類的缺
席。」人自詡為萬物之靈,卻也不看看現在世界上多少的混亂和災難都是我們
都是我們造成的?!
這個製造出恐龍的複製科技,讓人如同神一樣的存在,能夠決定生
死。但是人有能力向神一樣,彈指之間撥亂反正嗎(薩諾斯?!)?
生命的複製,如果是用在恐龍身上,這個議題似乎沒什麼好爭議
。反正複製出來的恐龍能夠滿足人們的好奇心,商人們也樂賺一筆,不管
是在娛樂事業、軍事用途、醫療開發等。但,如果是複製人呢?
在電影中有個巧妙的安排——班傑明洛克伍德的複製人女兒——梅西。在最後克
萊
兒心一橫決定要毒死恐龍們的時候,是她打開大門。她說
「牠們是有生命的,和我一樣」。這一語雙關的話令人動容,或許她指的是同為複製出的
生命,又或許是同為有血有肉的生命體。不管為何,生命的價值都是一樣的。
整部電影的故事脈絡和架構都無可挑剔,但看完後,我心中唯一的疑問是——班
傑明洛克伍德既然思念她女兒到要重新複製她回到這個世界,為什麼不把握餘生跟她好好
相處?而總是盯著相片看?是不是——
再複製出的那個個體,始終不是原本的那個個體?
那麼,「複製」的意義究竟為何?
芭芭拉史翠珊複製了兩隻已死去的愛犬,我好奇如果第一代的本狗會託夢,是不
是會跟她說:「你放過我吧!」
感謝你的耐心居然看到最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46.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M.1530811371.A.A30.html
※ 編輯: duty (219.70.246.94), 07/06/2018 01:23:43
→
07/06 01:43,
6年前
, 1F
07/06 01:43, 1F
推
07/06 02:10,
6年前
, 2F
07/06 02:10, 2F
※ 編輯: duty (219.70.246.94), 07/06/2018 02:39:22
※ 編輯: duty (219.70.246.94), 07/06/2018 02:42:08
※ 編輯: duty (219.70.246.94), 07/06/2018 02:43:33
→
07/06 02:44,
6年前
, 3F
07/06 02:44, 3F
推
07/06 04:12,
6年前
, 4F
07/06 04:12, 4F
→
07/06 04:12,
6年前
, 5F
07/06 04:12, 5F
→
07/06 04:13,
6年前
, 6F
07/06 04:13, 6F
→
07/06 04:13,
6年前
, 7F
07/06 04:13, 7F
→
07/06 04:13,
6年前
, 8F
07/06 04:13, 8F
→
07/06 04:13,
6年前
, 9F
07/06 04:13, 9F
→
07/06 04:13,
6年前
, 10F
07/06 04:13, 10F
→
07/06 04:13,
6年前
, 11F
07/06 04:13, 11F
→
07/06 04:13,
6年前
, 12F
07/06 04:13, 12F
推
07/06 09:32,
6年前
, 13F
07/06 09:32, 13F
推
07/06 10:05,
6年前
, 14F
07/06 10:05, 14F
→
07/06 10:06,
6年前
, 15F
07/06 10:06, 15F
→
07/06 10:07,
6年前
, 16F
07/06 10:07, 16F
→
07/06 10:15,
6年前
, 17F
07/06 10:15, 17F
→
07/06 10:18,
6年前
, 18F
07/06 10:18, 18F
推
07/06 10:18,
6年前
, 19F
07/06 10:18, 19F
推
07/06 10:20,
6年前
, 20F
07/06 10:20, 20F
→
07/06 10:20,
6年前
, 21F
07/06 10:20, 21F
→
07/06 10:21,
6年前
, 22F
07/06 10:21, 22F
→
07/06 14:26,
6年前
, 23F
07/06 14:26, 23F
推
07/06 20:55,
6年前
, 24F
07/06 20:55, 24F
推
09/15 21:17,
5年前
, 25F
09/15 21:17, 2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