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銀行賣連動債 喊停

看板money作者 (KORVER)時間15年前 (2009/03/18 10: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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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雷盈╱台北報導】 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銀行局擬在「境外結構型商品審查機制」出爐前,禁止銀行、 證券業賣連動債商品,但保險業不在受限範圍內。 金管會昨(17)日公布委員會議紀錄,有銀行於會議中提案表示,由於銀行受託買賣連動 債引起很大爭議,為進一步保護投資人,避免紛爭,建議在境外商品審查機制完成前,先 暫停銀行對外買賣連動債商品。 銀行局主秘邱淑貞說,此案目前還在討論階段,尚未定案,且現在市場幾乎已經看不到連 動債商品,投資人也不太敢碰結構債商品,所以不見得有必要推出相關法案。 邱淑貞說,銀行局提議禁止銀行、證券業者銷售連動債,卻開放保險業,主要是兩邊賣的 商品不同,保險業賣的結構債商品與保單連在一起,而且完全保本;銀行、證券業者則不 是。 此外,保險業者所發行的連動債保單,發行機構都在台灣有分支機構,投資安全性較高。 目前金管會正擬定「總代理制」,也就是把連動債將比照境外基金,以後連動債在台銷售 必須先有總代理機構,再通過主管機關審查,才可以上架。假如連動債賣給一般投資人, 須先經公會預審,再送金管會審查。 民國95年起境外基金在台銷售便實施總代理制。總代理制最大的好處,是萬一投資人有任 何問題,總代理將成為境外基金窗口,未來連動債商品也將比照辦理。 邱淑貞說,未來金管會還會把投資商品分級,簡單類商品適合一般大眾投資,商品設計、 利息計算都必須力求透明化;複雜類商品則賣給專業型投資人,連結標的可能較多、利息 計算較複雜,獲利情況很難一下子搞清楚。 邱淑貞表示,金管會將委外另闢組織進行投資商品分類、審查機制,屆時會有更清楚的商 品分級定義。 【2009/03/18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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