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ostape 放鴿子

看板mobilesales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2/17 18:56), 編輯推噓4(407)
留言11則, 6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我12/15,徵一支i7,這位版友站內信給我說他有一支,以下: https://i.imgur.com/Bbo8YsU.jpg
接著就line聊,約好今天下午1點夢時代面交,殊不知我帶著一家大小開車過去後,打給該版友,電話竟是空號,打line不回也不接,如果臨時不想賣或是有事我都可以接受,但是直接消失真的很過分,不管是不是真的,給假電話就很可議,請各位版友小心。 以下為對話紀錄: https://i.imgur.com/GWvvwuD.jpg
https://i.imgur.com/daMxOrt.jpg
https://i.imgur.com/vxWtme4.jpg
https://i.imgur.com/QcuHZUn.jpg
https://i.imgur.com/UsAAPYF.jpg
https://i.imgur.com/PtnG8JQ.jpg
https://i.imgur.com/Q2HWe6A.jpg
https://i.imgur.com/xofgm0F.jpg
https://i.imgur.com/0Q1QpO5.jpg
發表黑名文章者,應自行注意相關法律規定,敘述應力持中性用詞且真實: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不在此限。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82.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bilesales/M.1513508194.A.01D.html

12/17 19:30, 6年前 , 1F
Macshop版的是直接被他詐騙..
12/17 19:30, 1F

12/17 19:41, 6年前 , 2F
還好我堅持說要面交,沒有被騙,就當做帶小孩去夢時
12/17 19:41, 2F

12/17 19:41, 6年前 , 3F
代逛街
12/17 19:41, 3F

12/17 19:56, 6年前 , 4F
第一張保固圖時間。12:13。偷別人的可能性大
12/17 19:56, 4F

12/17 19:57, 6年前 , 5F
15:27問。通常是15:27後去查保固時間
12/17 19:57, 5F

12/17 19:59, 6年前 , 6F
謝謝,我真的沒有注意到那麽多,還好沒有被騙,謝謝
12/17 19:59, 6F

12/17 19:59, 6年前 , 7F
12/17 19:59, 7F

12/17 22:29, 6年前 , 8F
直覺念頭就是還好你沒被騙
12/17 22:29, 8F

12/17 22:33, 6年前 , 9F
不是很懂這樣騙是哪裡爽 也沒拿到錢 名字還要被秀出來
12/17 22:33, 9F

12/18 06:42, 6年前 , 10F
真的,可能他覺得他的信用不值錢吧!哈
12/18 06:42, 10F

12/18 20:46, 6年前 , 11F
拖延目的是騙別人
12/18 20:46,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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