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傅達仁永別了 如願安樂死 享年85歲

看板medstudent作者 (SLR)時間6年前 (2018/06/12 01:3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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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醫師忍不住再多嘴一下惹 簡單直球快速回答 1) 可否安樂死? 目前沒有法律規範醫療輔助,即便明年的病主法也沒有 2) 支不支持安樂死? 就連法律都還沒說可以了、想怎樣表態都可以 3) 道德魔人開始鼓吹安樂死? 安樂死即便很多西歐+美加都還是爭議很高的議題 對於安寧緩和這種更普世的觀點台灣都還逐步推動了 先把安寧的觀念好好推廣,總是能走穩才想怎麼跑吧 4) 目前安寧條例適用在末期, 條文清楚定義了〝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病主法除了末期之外,還有不可逆昏迷(細則有定義)、永久植物人 跟極重度失智(過往安寧有定義CDR要5分,病主細則到3分) 簡單說,安寧條例就是給〝真的要死定的人〞一個放棄延長死亡的機會 病主法更積極到除了死定之外、 〝活得很慘很辛苦的〞可以選擇不要歹活的機會 (先聲明病主法的病人第5條很天,但不要來戰這個) 而這個是本人的選擇 各位想想哪天變成了植物人,能否選擇還要活下去、這個能選擇就是很重要的 (當然可以選擇要活或不活) 5) 回到大家討論很大的NG 其實表現上是這些醫療處置、但背後是有沒有讓病人可以選擇的機會 "放了這條NG可以順利進食,可能降低也可能不會降低肺炎的風險 這樣您願意嗎?" "您經歷過了這麼多次治癒性的抗癌治療,接下來的化療可能控制的機會不大 (大概XX%),但是一定會有副作用,這樣您願意嘗試看看嗎?" 沒有說選擇放或者不放、哪個是對 但是讓病人能選擇,才是重點 怎樣能讓他們選擇? 妥善完整說明呀 結論 其實病人如果真的想死,回家自己喝農藥、自殺之類的一定死得了 但是醫療能幫助他們因為器官衰竭、感染之類死亡的時候 可以舒服很多,幫助他們善終(俗稱的好死) 更積極來說,如果病人不想無謂的生命、無意識的存活(俗稱的歹活) 那在特定的狀況下,幫助他們順應自然、不需落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41.2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28738528.A.0B5.html

06/12 19:58, 6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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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23:46, 6年前 , 2F
鍵盤支持,沒利益吃力不討好的事,推動都要很久的
06/12 23:4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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