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緊急醫療站不合法? 醫師、律師稱符合規

看板medstudent作者 (~鰻魚哥哥~)時間10年前 (2014/04/06 22:58), 編輯推噓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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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蔡明忠等人上午到立法院外緊急醫 療站,和在場醫師表達「關切」,他指出,醫師在登記的執業地區以外的地方做醫療行為 ,依法須報備,並強調網路上已有部分質疑不合法的聲音。  在場的台大醫師和律師也強調,立法院內、外學生和民眾人數多,絕對符合緊急醫療的 規定,不須額外報備。現場義務律師林子琳指出,根據「醫療救護作業要點」,有15人以 上可能的緊急救護需求,就構成成立緊急醫療站的條件。  蔡明忠說,醫師公會全聯會很關心緊急醫療站設立是否符合程序,尤其又聽到網路上在 招募醫師到立院外支援,又看到現場有「診療室」、「藥局」等字樣,擔心這些日後恐成 為被「清算的」對象。  由於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是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擔心緊急醫療站的醫師們「被施壓」 ,台大醫師柯文哲、立委段宜康上午也趕到醫療站,柯文哲說,在場醫師大多叫過他老師 ,有任何需要他幫忙的地方都會出力。  柯也直接對蔡明忠說,全聯會有任何要「關心」的地方,請一一條列出來。蔡明忠說, 週一全聯會將有正式新聞稿,提出對立院外的緊急醫療站的說明。 http://ppt.cc/q8E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3.12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dstudent/M.1396796293.A.C13.html

04/06 23:06, , 1F
真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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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10, , 2F
違哪一條法律?醫師法第8-2條去翻一下!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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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23:45, , 3F
顏色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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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0:26, , 4F
這種人可以給他下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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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雜碎!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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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問題違反的是衛生部的解釋,法條沒說那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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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救護站律師講的也有問題,衛生機關及醫療機構處理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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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病患緊急醫療救護作業要點裡並沒有他說的預期十五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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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傷病患就可以逕行成立,那個是規定醫療院所跟衛生機關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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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事故災害的職責跟工作內容,不是用在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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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是("或"經事先報准),只是衛生部都把它當成"需"經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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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13:53, , 12F
====>施肇榮醫師已指出此報導不實.全聯會也有澄清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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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0:03,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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