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保業排除「責任制」 103年全面施行;醫改會:非正本清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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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業排除「責任制」 103年全面施行;醫改會:非正本清源之道
2011/11/17
記者 鐘聖雄 / 台北報導
勞委會今(11/17)針對勞基法第84-1條(責任制)召開檢討說明會,公布最快將於103年
時,將醫療保健服務業的醫事人員,全面排除於責任制適用範圍外,希望藉此保障醫事人
員勞動權益,同時提升民眾就醫品質。對此,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邱宜君先是對勞
委會表示肯定態度,表示「有進步都是好的」;但她也分析,幾乎所有醫療機構都有所謂
「AB班表」,一份應付評鑑與勞動檢查,另一份才是實際工作狀況,只靠排除責任制,對
於醫院嚴重過勞現象的實質幫助很小。
一名不願具名的醫師,則證實了這樣的說法。該名醫師表示,醫事人員與醫師傳統上都是
有「AB班表」,就像是無法被檢驗的黑盒子一樣,他不認為勞委會宣布將把醫事人員排除
在責任制外,還約束工時上限,醫療機構就會改變;對於醫療人員的勞動品質改善,他持
悲觀態度。
該名醫師還認為,目前許多護士工作負擔確實非常沈重,但健保實質補助不足,醫院認為
多聘護士只會虧錢,才會造就過勞現象,如健保局能挹注更多資源,這樣的情況才也可能
改善。
對此,醫改會則抱持截然不同態度。邱宜君指出,健保局並非沒有對弱勢科別伸出援手,
補助向來都有,但醫院多半已朝「營利」方向靠攏,就算有補助,院方也不會拿來改善人
力吃緊問題,「就算再要更多錢,也是藉口」,她說。
(參考文章http://www.thrf.org.tw/Page_Show.asp?Page_ID=1438)
邱宜君分析,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當中的「人力最低標準」已經十幾年沒修,完全沒有將醫
事人員的三班制剝削行為納入考量,才是過勞的核心。她舉例,例如某院所本來「一人四
床,十人一班」的配置,最後變成「十人三班,一人十二床」的三倍負擔,已變成普遍剝
削情形,正本清源之道,應該是從人力最低標準的法源依據去改,才可能舒緩醫事人員剝
削問題。
兩階段排除責任制 增設審核參考指引規範工時上限
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表示,勞委會在考量社會意見、立法院反應後,已決定將醫療保健服
務業,分成兩階段排除於責任制外,藉此減輕對醫療院所的負擔與衝擊。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表示,第一波排除名單將在近日公告,最快可望在明年元旦
時適用,排除範圍將包括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產房、中重度病房等單位的「清潔
人員」,以及放射線診療部門等單位的「醫事及技術人員」。
至於手術室、急診室、加護病房、產房、手術麻醉恢復室、燒傷病房、中重度病房、精神
科病房、器官移植小組的「醫事及技術人員」,則被列入第二波排除名單中,最快可能得
等到103年元旦才會被排除在責任制外。
此外,陳慧玲也補充,距離第二波名單發動雖然還有兩年多的時間,但勞委會已設立審核
參考指引,新申請機構必須符合醫事人員每日正常工時不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不超
過12小時、每4週正常工時不超過168小時,總工時不得超過240小時等規範,違者將依勞
基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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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allchiou:轉錄至看板 medache 11/18 13:44
噓
11/18 14:24, , 1F
11/18 14:24,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