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北榮總最近的醫療糾紛

看板medstudent作者時間12年前 (2011/10/24 20:51), 編輯推噓21(210212)
留言233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To lxxxxxxa 我本身跟龍醫師沒有利害關係, 說到最有關係的一件事, 可能是我在他底下實習一個月過, 在哪個月結束後, 龍醫師的人品好不好, 我心中自有定見, 對不起, 離題了. -------------------------------------------------- 講這麼多法律, 邏輯, 也不能撫平家屬失去親人的痛苦. 在你父親病重, 出現''瞻妄''的症狀時, 唯一的治療方法, 就是解決引起瞻妄的內外科疾病. 很多開大刀, 換心的病人都會發生, 就龍醫師介紹精神科醫師的角度來看, 是沒錯的. 我不想為神壇辯護, 剛才我在網路搜尋法會的價格, 的確沒有到''16萬''這麼誇張. 之前花錢的家屬, 的確都有被''詐欺''的可能. 但我想知道的, 是你在想法中拼湊的那塊, ''醫師是否是神壇的幫兇'' 這件事需要證據, 有些涉及個人隱私的事, 就留給檢調吧. 所有的疾病都有死亡率, 在此留這篇文章給你, 實在是我看到醫界中, 醫師往往成為家屬不滿意醫療結果的出氣筒. 而很多醫療訴訟, 真正定罪的往往有重大的醫療過失. 台灣的好訟率是舉世聞名...... --------------------------------------- 這事情存在太多的臆測, 在這件事情定讞後, 我想看到 你內心中真正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88.42

10/24 21:00, , 1F
我們信仰,但不盲從,有些證據我希望當成我的底牌,所以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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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00, , 2F
能說,但是我要榮總明白,若今日你允許醫師給病患們名片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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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吹前往,那就應該在我們掛號前告知,讓我們不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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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02, , 4F
父親死亡是我們的痛,但我不想其他家屬與我一樣要聽這些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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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亂神,若最終證明他也是個被神棍呼弄成為工具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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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道歉,但也請他別再拿名片給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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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04, , 7F
此外,我父親的瞻妄症在減少一顆三喜多後.就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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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12, , 8F
我只想問 他對你爸爸的治療上有任何疏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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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13, , 9F
他在跟你們說使用大量免疫抑制藥物有風險的時候 有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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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13, , 10F
他有每天關心你親人的健康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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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14, , 11F
如果都有做到 我覺得沒甚麼好責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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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15, , 12F
的確有可能是藥物引起的瞻妄, 但跟免疫抑制劑的藥理沒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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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16, , 13F
係. 也有可能是過一段時間免疫抑制劑的效果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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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17, , 14F
一件事對每個人的看法確實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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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1:49, , 15F
我覺得道德上有可議處可是法律上可能定不了甚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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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07, , 16F
法律是看有無疏失,介紹神壇或許可議,但重點應在醫療行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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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08, , 17F
況且即使他介紹神壇,有沒有去仍是您們自由意志.若要以法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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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09, , 18F
著墨此點,恐怕很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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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24, , 19F
醫療行為上沒看到實際當時歷沒什麼好評論的 大家都不用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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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25, , 20F
但法律並不只是有醫療疏失者有問題 這種假醫療之便行額外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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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27, , 21F
紹神壇的行為 醫療法25條業務上不正當行為應該是躲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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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第25條和第28條之4的細項看一下吧... 沒有規定的行為不是你說的算 第二十五條(移付懲戒之情形)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一、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二、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   三、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   四、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   五、前四款及第二十八條之四各款以外之業務上不正當行為。 第二十八條之四(罰則)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限制執業範 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   一、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   二、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   三、聘僱或容留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   四、將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租借他人使用。   五、出具與事實不符之診斷書、出生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 釋字第545號(醫師法第25條對「業務上之違法行為」予以處罰是否合憲?) 所謂「業務上之不正當行為」則指醫療業務行為雖未達違法之程度,但有悖於醫學學理及 醫學倫理上之要求而不具正當性應予避免之行為。 醫師倫理規範 第4條 醫師執業應考慮病人利益,並尊重病人的自主權,以良知與尊嚴的態度執行救人聖 職。 第10條 醫師應以病人之福祉為中心,了解並承認自己的極限及其他醫師的能力,不做不 能勝任之醫療行為,對於無法確定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協助病人轉診;如有充分理 由相信自己或同仁不適合醫療工作時,應採取立即措施以保護病人。 ※ 編輯: yocoyu 來自: 114.47.88.42 (10/24 23:30)

10/25 00:37, , 22F
我很不贊成龍醫師在病房發名片(有沒有罪我不知道) 龍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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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醫時的信仰和行為 也的確可以成為你對他的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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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有個不解的地方---請問你的母親收下那張名片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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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38, , 25F
你說為什麼你們和神棍的談話龍醫師會知道... 所以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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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神棍了? 我不太清楚 所以想問你 是不是在那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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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39, , 27F
裡 你們也曾經把神壇當成父親的一線希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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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你宣稱那個名片造成"恐慌" 你說你的無助是龍醫師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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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40, , 29F
的 而且你還要避免其他人受害...我很好奇那個神壇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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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40, , 30F
從"信仰" 變成了 "怪力亂神"的轉折點是什麼? 是因為龍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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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沒治好你父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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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0:41, , 32F
這無關你的證據和底牌 就分享一下心路歷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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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01, , 33F
名片收了吧 因為新聞上有秀出名片 收名片也沒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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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日常生活中業務相關行業都的常常遞給我們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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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看名片也不知道是不是神棍吧 既然是主治醫師介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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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04, , 36F
或許就會去 去了之後被要求十六萬做法事 會害怕應該可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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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04, , 37F
以上是我猜測的...我記得原po在期間就有po文詢問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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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06, , 38F
主要就是害怕如果不付錢作法事父親的疾病會不會就醫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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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5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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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性 除了明顯的開錯腳 其它本來就憑一部分運氣跟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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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17, , 195F
造化 倒是把焦點移來這裡也是時勢所趨 畢竟被告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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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18, , 196F
倒是這樣常讓人忘了很多醫療官司溝通其實也有瑕疵 或者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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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19, , 197F
次事件還牽扯倫理問題(聳肩) 要討論case conference,MMI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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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20, , 198F
便 但這樣從頭到尾沒頭沒腦 只有家屬非醫學言語下的MMI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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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20, , 199F
也未免太熱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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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21, , 200F
你講再多 家屬一樣聽不懂 醫療知識本來就不對等 家屬就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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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Risian 即使你只是在說夢話我也要把你的話釐清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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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 啊我爸死了 你生前還要我去找神壇坑我錢 就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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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人看 你沒有針對我沒錯 Risian:原來醫學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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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罵的是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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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22, , 205F
我不打算繼續回應及模糊焦點 請各位與家屬繼續吵 醫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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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22, , 206F
我發現你看文章看的很不清楚 我和上面的tennasanta都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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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23, , 207F
經問過了likedeta你想要指控的是哪一點? 只有發名片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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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l大你平常罵大老們 所以你所有大老都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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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學習路程沒遇過令人尊敬的大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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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23, , 210F
棍這回事嗎? 但他已表明每一個面向都要指控 而且他在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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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證據證明醫療處置失當沒有證據證明家屬因為沒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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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24, , 212F
壇付錢他就亂搞病人時 已經在媒體和板上指控了龍醫師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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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重點與我的重點不在同一個平面上 各人在意各人的 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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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團隊 ~~~~ 希望你能冷靜一點再回去看清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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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我說過我不評論 因為我不了解 我沒看過病人本人 更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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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病歷 你慢慢的跟家屬討論溝通 如果家屬哪天懂了 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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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以後醫療官司多幫大家打幾場(噢是官司前協調) 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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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47, , 218F
那個likedeta的文章 我認為有很多疑點 例如有抓到神棍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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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47, , 219F
錢給醫師嗎?有哪些醫療疏失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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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47, , 220F
而我不斷地在提問 就是不希望在釐清事實之前 likedeta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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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利用媒體和網路 一面倒的 沒有範圍的重創整個醫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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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49, , 222F
如果以後所有醫師都要修宗教倫理學分 若演變成這樣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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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家屬的文章我看到了 親人死了 有些付錢給神壇有些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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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樣已經抓到了勾結的證據了嗎? 已經證明了龍醫師把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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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54, , 225F
去神壇繳錢的病人醫死了嗎? 沒有 但likdeta已經控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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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55, , 226F
而且對像不只是龍醫師 還包括他的醫護團隊 在我質疑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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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55, , 227F
前 在他修改之前他是控訴整個榮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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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讓likedeta在查證前就讓整個媒體變成他的一言堂嗎
10/26 00:58, 228F

10/26 00:58, , 229F
一開始是很幸運 他本人自己來回應問題 讓疑點被突顯
10/26 00:58, 229F

10/26 00:59, , 230F
但後來板面已成醫界自己互戰 那就真的沒有再推下去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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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1, , 231F
這是個值得學習的案例 病人死了 醫療無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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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2, , 232F
但家屬的憤怒需要有個出口 所以也許只要求醫療無疏失並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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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03, , 233F
需要的是全方面完全不犯錯的行為 看來唯一解是醫學倫理
10/26 01:03, 233F
文章代碼(AID): #1EfLzgL0 (medstu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