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沒有人覺得是那位醫檢師的問題?
在下是醫檢師 關於這串討論文提出一些自己的見解
不過因為我不了解台大醫院的內部流程與做法 不評論對與錯
資歷善淺 內容如果有錯或是爭議 請指教 內容可能有點長^^
1.現行可以檢驗的HIV Ab 的檢驗方法不外乎就是免疫分析法(廢話),依據各家廠牌
方法學略有不同敏感度與特異性也會有所不同,當然檢驗空窗期也會不同,各位
醫師會接觸到的報告也許有以下數種
a.HIV Ab 快篩 →就像驗孕的快速strip法,我們醫院常規不用這種方法
這是衛生署提供給產婦急生產,但醫院沒有相關檢驗資料的
時候使用(試劑由衛生單位提供)
b.HIV Ab screening test → 非strip法,使用儀器或手工法操作,講檢驗很無謂
在此不贅述
c.HIV Ab / p24 Ag combo test→顧名思義就是可以測得檢體中的p24 Ag 可
縮短檢驗空窗期,可以縮短多短,每一家試劑
不同。
d.Western blot → 這是目前的確認試驗,也就是說管你其他報告怎樣
此項陽性,衛生署才認定事確診病人
另外的相關HIV 檢查 非常多種,非一言兩語可以說完,以上皆是測抗體。
2. Reactive Nonreactive / Positive Negative
我們的系統也是使用Reactive Nonreactive
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們醫院的醫師對我們單位提出的質疑第一點就是為何不發
Positive Negative 。相信全台灣的人對於者四個字都非常熟悉
我認知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台灣目前使有的檢驗試劑大多來自於國外,
國外原廠為了保護自己也保護使用者,在檢驗試劑作為Screening用的前提下
認為不該使用這些報告做為確診用,宣稱為此檢體對該檢驗試劑為有反應性
及無反應性。再來,台灣實驗室熱愛評鑑,在這些基準下,完全依照原廠
仿單的流程是非常重要的。當然也有使用Positive Negative的系統。
只是慣於用陽性陰性來做解讀罷了。用哪種發報告都沒有絕對對與錯,因為
的主管機構也沒有規定我們要發哪一種,只是需要適應,吵這個非常沒有意義
因為重點並不是敘述的方法,而是檢驗結果的正確性。
3. 通報
這也是我非常不能理解的部分,肝炎+HIV洋洋灑灑會做10項,怎麼有辦法一項項報
再來就是這屬於法定傳染疾病的部分,HIV屬於24小時內要通報主管機關
所以這部分也是值得討論,再來口頭通報的部分,個人是認為可以告知他
報告已經發了,請到電腦上去看報告,不要口頭直接說報告,是比較理想的
這也涉及病人隱私怎麼知道打電話來的是誰?接電話的是誰? 常常接到病人假裝
是醫師打電話來問報告的電話。
這比較偏向心得文,因為這件事這禮拜天天都被釘諸如此類的事情
檢討事情發生的原因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應該是如何避免類似事情發生
因為我們的主管機關只會懲罰我們,不會幫我們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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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