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別再欺負住院醫師

看板medstudent作者 (Klee~Klee~)時間18年前 (2005/09/30 21:27), 編輯推噓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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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九十四年九月廿九日 ■傑希 衛生署發佈了邱小妹案林致男醫師的懲處結果,包括台北市長馬英九以及所謂「醫改會」 的眾多社會人士,紛紛發聲表示,如此的懲處實在太輕,不符合社會期望云云。但溯本清 源,林醫師果真需要為邱小妹負起更大的責任嗎?個人並不認為如此! 讓事情回到原點:整件事情的核心關鍵應是:是誰主張把邱小妹轉到台中去?那麼大的台 北市,十數家的醫學中心,為何張珩前局長規劃的EOC竟然沒有辦法為邱小妹挪出一張 加護病床來? 林致男醫師真的是邱小妹事件的罪魁嗎?以當晚仁愛醫院的情況,如果真的沒有空出的加 護病床,林致男醫師所做的轉院建議並沒有錯,即便林致男當晚真的到了急診看過邱小妹 這名病人,仍無法改變邱小妹需要轉院的事實。 對重症醫療稍有概念的人都知道,衛生局長和急診主任後來所謂「加護病房可以加床」的 說法,根本是事後諸葛,方便將事件原因模糊化的說法。 延誤邱小妹治療的原因是遠距轉院,而遠距轉院之所以會發生,則是因為張珩局長規劃的 EOC失能所致。EOC的規劃者是台北市衛生局長張珩,張珩的頂頭上司則是市長馬英 九。EOC如果失能而造成醫療過失,最該負起政治責任的當然是張珩和馬英九二人。張 、馬二人深知事件發生後可能連接而至的政治責任將難以負擔,所以便由台北市衛生局球 員兼裁判的主動發起「真相調查」,刻意將事件焦點模糊,將原本該由衛生局長負起的責 任,推給一名住院醫師! 事件發生後,並不是沒有人看破台北市衛生局這種三日三變,刻意模糊焦點,刻意掩蓋E OC失能,刻意幫衛生局推卸責任的作法。當時,中研院院士廖運範教授,以及自由時報 林相美記者都曾為文指出事件處理的不公之處。只可惜,台北市政府馬團隊是台灣媒體的 寵兒,幫市政府找出下台階變得比追求公平正義重要。在市政府的刻意誤導和劣質媒體的 配合下,該負責任的政治人物於焉成功脫逃,只留下一頭霧水,滿腹委屈的住院醫師獨自 啜泣!(作者為急診專科醫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24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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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 三聲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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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52, , 2F
說的好ㄚ.... 林致男變成無能政府下的犧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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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52, , 3F
推 真正道破關鍵點 可惜這樣的內容媒體不會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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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1:54, , 4F
媒體左右民眾知的內容 太可怕的暴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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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01, , 5F
好文推...簡潔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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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25, , 6F
推! 把錯都丟給下面的人扛..真是臉皮厚的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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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9:50, , 7F
沒有EOC的縣市發生這種事就沒責任?重點不在EOC,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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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全部罪過歸給馬市長就和市府把罪過推給兩位神外醫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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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9:54, , 9F
這件事只有去政治化才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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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轉到台中究竟該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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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0:18, , 11F
重點在於你台北市號稱有了EOC卻出這種錯,卻推給住院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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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04, , 12F
之前還推給傳真機呢 所以推給R 一點也不會覺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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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2:05, , 13F
沒有這樣 怎麼會被叫 "不沾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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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3:31, , 14F
EOC的懲處呢?該不會沒事吧?那樣就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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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誰?當然是法律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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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包括健保及各醫院床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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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則是醫療過失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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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市府更不是一個住院醫師能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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