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就是釘子戶 vs. 其實不是釘子戶

看板media-chaos作者 (綠蟻安睡地herzog)時間12年前 (2012/03/31 12:06),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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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釘子戶再不動 19日強拆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何醒邦/台北報導】 2012.03.07 03:51 am 士林區都更案「文林苑」,建商在98年間取得建照,卻因釘子戶問題,導致30多戶原住戶僅能 一直租屋暫居,雙方協商過10餘次始終沒有共識。北市府已發文要求釘子戶自行拆除或搬遷, 否則19日起將代為拆除。 文林苑不同意都更的住戶王廣樹無奈地表示,這幾天他家人都睡不著,正與都市更新受害者聯 盟討論後續方向。他說,若市府真的要強制拆除,也要考慮住戶的人權,若逼到底、壓力大, 一定會反擊。 位在文林路的「文林苑」都更案,2009年6月通過都更計畫,建照已拿到2年多,因王姓住戶的 兩棟兩層樓透天厝不願參與,導致30多戶原住戶一直租屋暫居。 為解決「釘子戶」問題,建商在前年年初,向發展局申請強制拆遷王姓住戶房子,但行政程序 冗長,一直沒有下文。建商前後與住戶進行過10多次協商,私下的電話及親自拜訪20多次,但 雙方卻始終未達成共識。營建署日前更為此召開都更案輔導會議,希望能居中協調。 本月5日,王家接獲市府公文,強調依都更條例第36條補充規定,要求王家需在18日前自行拆 除或是搬離現場,否則19日起將由市府代為拆除。吳姓都更同意戶表示,市府如能拿出魄力執 行公權力,是件很好的事情。 文林苑都更案實施者樂揚建設經理戴昇益說,他雖尚未收到公文,不過若真如此,代表市府也 為其他都更同意戶著想,下定決心要展現公權力,畢竟這都更案走了好幾年,「大家都累了」 。 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彭龍三則認為,市府應對王家給個交待,怎麼能說拆就拆,未來不 排除走上街頭抗議。 文林苑釘子戶 「將以肉身抗強拆」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2.03.18 03:18 am 北市府日前通知「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家,需搬離或自行拆除,不然就將依法代為拆除 。 由於今天是「搬家」最後期限,為聲援王家,都更受害團體今天將在王家舉辦活動,用音樂讓 大眾聽到王家的心聲。 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代拆日期市府還在討論,將找適當時機執行。 為顧及雙方當事人的感受,市府將努力溝通到最後一刻,希望有個圓滿結果。 位在文林路上的「文林苑」都更案,98年間取得建照,當時有38戶同意參與都更,因王姓住戶 2棟兩層樓透天厝不願參與,造成都更案延宕至今。 期間雙方開過10多次協調會,始終沒有共識,市府5日發文通知王家,須在今天前搬離或自行 拆除,否則明天起將代為拆除。 為聲援王家,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下午2時起,將在王家舉辦「守護居住正義‧和平音樂 講談派對」活動,請來「農村武裝青年」、「幹不需要理由」、「黑手那卡西」等獨立樂團輪 番開唱。 另外還有默劇表演者姚尚德的「默劇」演出,晚間有韓國都市更新運動紀錄片播放。王家也將 在現場分享「參與」都更的心情,希望可藉此表達守護「王家」的決心。 住戶王耀德強調,市府不尊重其意願,強行要拆他的「家」。 王耀德表示,公文期限一到,絕對不會搬家、妥協,並做好最壞打算,若有警察強制驅離,將 以肉身抵抗。 拆文林苑釘子戶 千警驅離400聲援民眾 【聯合報、聯合新聞網╱台北報導】 2012.03.28 08:26 am 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27日晚間傳出北市府將針對2戶釘子戶拆遷,民眾透過網路發起串 聯,現場聚集400多位民眾到場聲援,凌晨4點,警方聚集各局警力集結,派出消防車,準 備以灑水方式驅離,凌晨6點多,現場已經聚集千名警方,展開驅離行動,強制將民眾帶 上公車,現場爆發激烈口角,有民眾因此受傷,大喊警察暴力。 ========================拆了就不是釘子戶分格線=============================== 文林苑的痛苦教訓 【聯合報╱黑白集】 2012.03.31 02:21 am 文林苑的都更爭議,關鍵在於王家究竟算不算是「釘子戶」? 如果王家是一棟公寓大樓裡的兩戶,反對整個大樓的都更,就未必能像如今這樣受到輿論的同 情與聲援;事實上,王家是處於此案「圈地」邊邊角角的兩棟透天厝,原本可不被劃入此案, 卻被說成了「釘子戶」。 本案的爭議尚不僅此,又涉及王家「始終未表反對」,是否即可視同「贊同」等細節爭執;而 這場爭議最重要的結果即是,閣揆陳冲說,應全面檢討都更條例。 其實,文林苑因個案情況太特殊,所以也有其「不足為訓」之處;倘因文林苑引發的這場風波 ,使得都更「汙名化」,乃至使政府單位視促進都更為畏途,這恐怕不應是文林苑給大家的啟 示。 這一波都更潮,是因房價高漲,社區老舊,為協助那些住在無電梯、無車位、又破又漏的老宅 裡的國民,找出的一個翻身更生的途徑。既要促進都更,自須公權力介入,建商參與,也必有 「釘子戶」的爭議;這些都是必然之事,應當在衡情論理後形諸適當法律,只要都更是相關住 戶法定絕大多數人的意願,國家社會實有責任協助他們實現。 有大陸人士來台觀光,看到台灣「新高美」的房子,與「破矮醜」的房子混雜;發現這正是「 民主政治」、「自由經濟」的寫照;這是台灣的精神價值,表現在台灣的市容。若換成大陸, 只消在牆上用白漆畫幾個「拆」字,幾個月後「破矮醜」即成了「新高美」。 文林苑風波,再次證實了台灣社會對個人權益的關切與尊重,值得我們驕傲;但是,畢竟參與 都更也是許多國民的心願,必須從這場風波的痛苦教訓中,找到一個共贏共美的路徑。 -- There's a sign on the wall. But she wants to be sure. 'Cause you know sometimes words have two meaning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0.194.32.92

03/31 14:10, , 1F
拆前,斬釘截鐵,拆後,拔釘成功...咦?只是木栓
03/31 14:10, 1F

03/31 19:03, , 2F
這比較太吹毛求疵了吧
03/31 19:03, 2F

03/31 20:02, , 3F
新聞記者也是要看「老闆」臉色啊....
03/31 20:02, 3F

04/01 11:35, , 4F
拆文林苑釘子戶 千警驅離400聲援民眾 這篇後來改標
04/01 11:35, 4F

04/01 11:36, , 5F
題成為 市府強拆 王家淚訴:不要錢 只要我的家
04/01 11:36, 5F

04/01 12:52, , 6F
拆了以後 紅包到手了~當然會深刻自我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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