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法輪功控告《聯合報》偽造文書及加重 …(圖)
[新聞] 台法輪功控告《聯合報》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
圖:http://djyimg.com/i6/1006080515151685.jpg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8日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聯合報》。(攝影:
林伯東/大紀元)
【大紀元6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涔溪、鍾元台灣台北採訪報導)台灣法輪大
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6月8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遞狀,控告《聯合報》社長胡立台、總編
輯羅國俊等共同行為人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罪。張清溪除代表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外,
同時以個人身份提出刑事告訴。這是台灣法輪功團體第一次在台灣針對特定媒體,控告
其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罪的一起刑事告訴案件。由於《聯合報》5月11日在該報A10版
下方刊登一篇以「敬告台灣法輪功學員」為題的啟事,內容中以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
先生為第一人稱,通告解散佛學會,強調若再參與佛學會組織的任何活動,將視為自動
放棄修煉資格等。
張清溪表示,這是一則惡意偽造的啟事,李洪志先生已書面聲明,該啟事是冒用
他的名義,他從未授權刊登這則啟事,啟事中的內容也非他本意。張清溪將此聲明連同
告訴狀遞交台北地檢署,控告《聯合報》社長及總編輯等人涉嫌偽造文書。
至於,控告加重誹謗罪部份,張清溪指出,台灣法輪大法學會成立以來,鼓勵社
會大眾和法輪功學員遵循「真、善、忍」原則,並組織修煉活動,是台灣民眾和學員了
解法輪大法在台灣傳播情況的最重要管道。
但是,《聯合報》在顯著版面上冒用李洪志先生的名義,刊登解散佛學會等不實
啟事以文字散佈於台灣社會,將使社會大眾和法輪功學員,對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產生不
信任、負面感受,同時對他身為理事長的人品產生質疑,對他和台灣法輪大法學會造
成名譽及信用上的嚴重損害。
因此,張清溪表示,除了提出偽造文書告訴外,他也要求地檢署追究被告及共同
行為人加重誹謗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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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向台北地檢署遞交的刑事告訴狀(攝影:林伯東/大紀元)
據了解,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曾於2001年獲《亞洲週刊》選為五十位亞洲最
具影響力人物之榜首。美國更有數州市為褒獎李洪志先生教導世人遵循「真善忍」法理
,並助人獲得健康的身體而訂定「李洪志日」或「法輪大法日」,法輪功在全球所獲
之褒獎達1,600項以上。
張清溪表示,法輪功在台灣洪傳始於1995年,但在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台
灣才廣泛知道法輪功修煉功法,後來傳播就非常快,目前全台各地有953個煉功點及讀
書會。
記者並致電《聯合報》詢問該報對控告案的意見,但截至發稿前,尚未獲得回應
。
美東時間: 2010-06-08 05:06:51 AM 【萬年曆】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6/8/n2931980.htm
(from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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