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動新聞違兒少法 北市開罰50萬(自由時報)

看板media-chaos作者 (helenkuo)時間14年前 (2009/11/27 15:0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自由時報 2009-11-26 動新聞違兒少法 北市開罰50萬 做好分級處理前 將連續罰 〔記者黃維助、林恕暉、王憶紅、趙靜瑜、施曉光、范正祥/綜合報導〕壹傳媒推出網 路「動新聞」,模擬犯罪的動畫內容引發爭議,行政院昨天緊急採取因應措施,由秘書 長林中森召開跨部會議,祭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電信法,確立「嚴格稽查、貫徹執 法」的政策原則。 行政院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定有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國內 網路內容(包括動新聞)若違法或違反該辦法規定者,應採取限制兒童及少年接收、瀏 覽之措施或先行移除。針對從國外架設網站傳輸爭議畫面的問題,行政院表示,可透過 駐外單位知會該國政府予以取締。 蘋果日報:收到裁罰再說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晚宣布,「動新聞」腥羶畫面提供不特定人士觀看,違反兒童及少年 福利法「媒體分級」規定,對兒童、青少年有嚴重不良影響,處以最高五十萬元罰鍰。 如果業者不做分級處理,市府會持續處罰,直到業者做好分級處理為止。 蘋果日報編輯部表示,尚未收到台北市政府的裁罰內容,等到收到之後再回應。至於社 福團體的抗議,蘋果日報表示今天會作完整說明。 台北市社會局長師豫玲說,已針對壹傳媒在二十四、二十五日在蘋果日報動新聞刊登 「鐵橇殺妻,伴屍一夜自首」等過度描述犯罪行為過程,及血腥、恐怖、殘暴等影片內 容開罰。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說,本案是採取一行為、一處分原則,蘋果日報網站也提供 「三P」、「獸父姦女」等動畫影片,如果蘋果日報繼續提供這類煽情、暴力內容,可 處以十萬至五十萬元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為何昨天才做出處分?師豫玲說,昨天中央政府認定本案應該由台北市政府處理後,立 即以台北市政府名義做出處分。若民眾透過網路分享方式,在網站上提供暴力、性侵害 的動新聞內容給不特定人下載,也都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可處以十萬至五十萬 元罰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154.169
文章代碼(AID): #1B3tcZUQ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