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利字擺中間 冠古蹟 卻先拆

看板media-chaos作者 (nsk)時間16年前 (2008/02/23 16:3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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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2.23  利字擺中間 冠古蹟 卻先拆 林家群/特稿  台北縣蘆洲市李家秀才厝暗夜被縱火,燒出部分民眾「利字擺中間」,對於 老建築被指定古蹟與歷史建築後無法利用的擔心,更凸顯政府多年來高唱保護本土 文化下,仍有多起值得保存的建築被「先下手為強」拆掉的案例,顯示部分人士的 藝術人文素養有待提升。  依照文化資產保護法的規定,建築可以被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物,其 中以「古蹟」經指定後,必須原地原貌保存,其修繕與保養依法由政府負擔九成經 費,地主負擔一成經費,而地主在部分稅賦上享有免稅優惠,以及容積率移轉配額 ;文資法更規定任何人不得破壞古蹟,如有破壞將被依文資法規定處以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與罰金。至於建築被登錄為歷史建築後,地主修繕須保存其風貌,卻未規定 不能拆除,因此曾發生被登錄為歷史建物遭地主拆除的事,主管機關只能兩手一攤 ,毫無辦法,這部分必須由文建會針對文資法有關歷史建物的登錄後的保存義務, 再做更明確的規範。  台北縣市都曾發生過類似狀況,最有名當屬九十一年間北市文化局要將甘州 街的大稻埕長老教會建築指定為古蹟前夕,教會以老教堂安全堪虞為由將教會拆除 ,當時北市文化局長龍應台聽聞此事還潸然淚下。  台北縣近兩年也發生舊三峽農會老建築以及鶯歌農會穀倉被拆毀的事:三峽 農會老建築縣府向農會建議可以保存,並願協助找方法保存,但農會卻突然拆掉了 ,日前新的大樓已經啟用;鶯歌農會穀倉一案,縣府建議鶯歌農會可將穀倉拆除後 ,在鶯歌陶博館旁的農會土地易地重建保存原貌,當全案仍在協調時,農會去年突 然決定將穀倉拆掉,文化局雖一再力勸,仍逃不過拆毀命運。 ---------------------------------------------------------- 這也太扯了 2006.3拆掉三峽舊農會大樓 空地這兩年來一度變成停車場 之後出租給攤販賣衣服賣小吃賣麵的 大年初六還在祖師爺祀典期間成了夜市攤販 直到夜市結束 拆除了攤位 圍上鐵架 才宣佈新大樓開工而已 中時竟然說新大樓已經啟用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04.134

02/24 11:08, , 1F
中時認為是政府派人去縱火的?
02/24 11:08, 1F

02/25 12:49, , 2F
老實講,我看不懂他說什麼...
02/25 12:4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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