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置入性行銷 畫面須註贊助者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bowwe1017 (活到老宅到老)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電視廣告連播 取消時段限制 准置入性行銷 畫面須註贊助者
時間: Thu Sep 13 15:43:50 2007
【徐毓莉╱台北報導】
沿用三十多年的廣告播出限制規定將有重大調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新出爐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放寬現有廣告時段
限制,一天總廣告時間不變,但取消時段限制,未來業者可彈性規劃連續播出十多分甚至
逾二十分鐘的廣告。學者認為,NCC修法前應調查不同收視族群接受度,不能將觀眾視為
實驗品。
民眾鍾小姐說:「廣告太久會嚇跑觀眾,業者應不會那麼沒良心」,若太過分就拒看。
黃金時段限制仍在
NCC官員表示,現行規定廣告總時間不得超過每一節目播送總時間六分之一,例如一小時
節目廣告不能超過十分鐘,為迎合分眾化市場趨勢,改為每日廣告時間不得超過播送時間
的六分之一,以二十四小時播放為例,廣告可播兩百四十分鐘,業者可彈性安排廣告長短
。
官員說,依此規定,廣告將可能連播十多分或二十分鐘,但在收視考量下,業者一定會考
慮觀眾接受度,且草案也規定主要(黃金)時段仍會有一小時不超過十分鐘廣告的限制。
另,草案也新增除新聞與兒童節目外,允許置入性廣告,但必須要在畫面上呈現「廣告」
或「贊助者」字樣。政治大學廣播電視系教授黃葳威認為,放寬規範是站在業者立場思考
而非消費者角度,取消廣告時段限制前應調查不同收視習慣族群的接受度。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鍾瑞昌認為,廣告時段新規定有助於維持
節目完整性,不過置入性行銷要打出廣告字樣似乎有點突兀。
有法規避規定難行
一名媒體採購廣告公司人員透露,置入性行銷的新規定對美妝、保養等節目有衝擊,但業
者一定有方式可以規避,NCC規定不易落實。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資訊
◎廣告時間
放寬每小時廣告不超過10分鐘限制;廣告不受時段限制,僅採上限管制,例如1小時內可
連續播逾20分鐘,但每天不得超過240分鐘
◎例外情況
黃金時段每小時仍以不超過10分鐘為限,黃金時段須再認定
◎付費頻道
計次付費節目或頻道不得播送廣告的規定取消
◎節目與廣告區分
.節目內容如果在促銷某一商品或訊息,須在畫面上打出「廣告」字樣,或「贊助者××
」、「資訊提供者××」
.新聞與兒童節目不得有置入性行銷
資料來源:NCC
來源:http://0rz.tw/9535q
--
http://0rz.tw/ce2Mt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247.97
推
09/13 15:45,
09/13 15:45
推
09/13 15:49,
09/13 15:49
推
09/13 15:49,
09/13 15:49
推
09/13 15:50,
09/13 15:50
推
09/13 15:51,
09/13 15:51
→
09/13 15:51,
09/13 15:51
推
09/13 15:52,
09/13 15:52
推
09/13 15:54,
09/13 15:54
推
09/13 15:55,
09/13 15:55
推
09/13 15:54,
09/13 15:54
推
09/13 15:56,
09/13 15:56
→
09/13 15:57,
09/13 15:57
推
09/13 15:58,
09/13 15:5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2.1
→
09/13 17:06, , 1F
09/13 17:06, 1F
→
09/13 17:06, , 2F
09/13 17:06, 2F
推
09/14 21:20, , 3F
09/14 21:20,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