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院:特別費實質補貼 判馬無罪 檢:國務費性質쌠…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5/today-t1.htm
: 〔記者劉志原、項程鎮、楊國文、林俊宏/台北報導〕
: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認定馬英九及余文均未涉貪污,並判馬英九無罪,
: 判決主要理由為特別費是實質補貼、首長運用採寬鬆彈性認定。檢方
: 認為,若依此見解及心證,則國務機要費案的性質與特別費相近,國
: 務費案的貪瀆部分理應也該判決無罪。
: 吳淑珍等被告 頂多涉偽造文書罪
: 換句話說,國務機要費案的吳淑珍等被告,頂多涉及偽造文書罪。
: 起訴馬英九的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昨日也明確說,若特別費是實質補
: 貼、是私款,何必規定必須一半以領據,另一半須以單據核銷,那麼
: 國務費性質和特別費類似,不也應該是實質補貼才是。
: 合議庭判決馬英九無罪的理由,主要採信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是實質
: 補貼的見解,在貪污詐欺罪責部分,認定馬「無不法所有」意圖,也
: 未施用詐術;至於檢方最後追加公務背信罪部分,也認定馬無圖利自
: 己意圖,機關也無損害;至於辯方質疑侯寬仁偵訊吳麗洳筆錄部分,
: 合議庭也認定斷章取義,無證據能力。
: 北院合議庭在判決書中,引用行政院主計處九十五年十一月卅日對「
: 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的報告所提及「五十餘年來,一向基於尊
: 重首長,由其統籌運用,採寬鬆彈性認定」,顯見合議庭已將特別費
: 與國務機要費均視為屬實質補貼,可彈性運用,這也屬對吳淑珍有利
: 。
: 吳淑珍委任律師顧立雄、廖學興表示,特別費與國務費都是同一庭法
: 官審理,兩案見解不能有牴觸,在看完判決書,若發現特別費案見解
: 有可引用之處,律師將在國務費案中提出。
: 馬英九因涉嫌將不須發票核銷的一半特別費存入自己的帳戶中,遭起
: 訴貪污,但法官認定,這部分首長領了即屬因公支用,不追究用途,
: 如同國務機要費中,檢方也未追究「機密費」去向;吳淑珍則被控與
: 陳總統共同以親友消費發票核銷必須實報實銷的「非機密費」而遭認
: 定貪污。
: 審判長:兩案有不同 也有相似處
: 審判長蔡守訓表示,吳淑珍被訴涉及國務機要費案與馬英九所涉特別
: 費案,兩案事實基礎不同,不過余文被訴貪污及偽造文書部分,其中
: 余文被控以親友消費單據核銷特別費部分,與吳淑珍遭訴情節有些相
: 似。
: 蔡守訓說,余文仍有六千多張因公消費的小額發票尚未用來核銷特別
: 費,且沒有證據顯示有特別費流入他帳戶,故判他貪污無罪,偽造文
: 書有罪。
: 相關檢方人士說,依上述合議庭判決的心證,只要不能證明國務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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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怎麼這麼喜歡造假阿?
這種說法
跟"據了解" '據相關人士'的說法有什麼差?
我看根本沒訪問過什麼檢方人士吧
記者隨便寫寫
反正隨便寫 也有人會信
自由時報真是爛死了
一想到這麼爛的報紙還有人看 我就恨死他了啦~~~~~
: 費相關款項有流入第一家庭的私人帳戶內,貪污部分即可獲判無罪。
: 雖然北檢不少基層檢察官以及最高檢侯寬仁等檢方人士,認為若依北
: 院合議庭的心證,顯示特別費與國務費性質相近,但北檢官方未便就
: 此公開表態,高層尤其低調,表示不便多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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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立雄什麼時候變檢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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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6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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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自由那種說法 表示還有其他檢方也有類似看法
自由卻沒說出是哪位檢察官
所以我合理懷疑 自由時報再造假
※ 編輯: Happyboy101 來自: 140.113.166.163 (08/1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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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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