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筆是權杖,編採不能恣意
中國時報 2007.08.07
筆是權杖,編採不能恣意
陳長文
六月十五日中國時報於A2整版,以「綠委爆料 李逸洋曾透露 紅十字會濫用補
助款逾二十年」之標題,在「查無此事」之情形下,以顯著的媒體版面,作出傷害
紅十字會名譽的報導。對於素有公信的中國時報作此偏誤報導,令人遺憾。
我國紅十字會成立於西元一九○四年,迄今已逾百年歷史。早期從事戰事之救
助與賑濟服務;六○年代推動疾病的預防與保健;七○年代以人道關懷為兩岸之交
往互動奠定基礎;八○年代推動各項健康訓練工作;九○年代推廣各項尊重生命、
社會關懷之服務工作;且近十年多來發生之九二一大地震、象神風災、納莉風災、
SARS事件、艾利颱風等事件,以及伊朗地震、南亞海嘯,紅十字會更是不遺餘力參
與救災備災及服務。不論客觀環境如何變遷,紅十字會身為公共財產並擔任扶弱濟
危的角色從未間斷。
回顧紅十字會的歷史,是為了讓外界了解一個信譽卓著的非政府組織,其形成
過程十分不易,紅十字會所為之人道救助等工作是否得當,固然可受公評,有者改
之,無則勉之,期能惕勵自省、精益求精。惟各方人士、特別是新聞媒體於報導新
聞時,仍應嚴守新聞專業之要求,詳實查證,適當判斷事件之真偽,負責盡職的扮
演守門人的角色。
本人認同新聞自由攸關公共利益,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俾新聞媒體工
作者提供資訊、監督之功能得以發揮;倘嚴格要求其報導之內容必須絕對正確,則
將限縮其報導空間,造成箝制新聞自由之效果,影響多元社會之正常發展。惟本人
更相信,為兼顧個人名譽法益之保護,倘其未加合理查證率予報導,或有明顯理由
,足以懷疑消息之真實性,而仍予報導,致其報導與事實不符,則難謂其無過失。
進一步言,媒體報導時,若掌握的證據資料,難以認定其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
實,甚至行為人係出於明知不實故意捏造或因重大過失、輕率、疏忽而不知其真偽
等,即不得謂其已盡注意義務而無須擔負過失之責。
當中國時報將「紅十字會濫用補助款逾二十年」作為二版頭條的標題時,已與
報導本身的內文相距甚遠;且事實上依中國時報多位記者向內政部、紅十字會等單
位的查證,明顯地無法得出該標題所示的結論。即便當天該頭條報導下方雖刊有紅
十字會、內政部等單位的否認與澄清,但透過文稿篇幅與版面配置顯不相當的安排
,使讀者很容易在心裡埋下對紅十字會的錯誤認知與疑問。加上中國時報過去的報
導信譽,會加深讀者的信任慣性與資訊依賴,對紅十字會造成的傷害更會倍增。
事實上內政部提出的澄清包括:否認內政部長李逸洋曾向立委王榮璋先生透露
紅十字會經費運用有問題;內政部社會司經調查,確定紅十字會使用經費「沒有發
現任何不妥」。然於此多項內容中,編輯卻選擇以「內政部:將要求列明細交代」
為標題,並未將完整事實呈現使讀者知悉。
黎巴嫩大文豪紀伯倫曾說:「筆是權杖,但作家中的國王是多麼少啊!」本人
對媒體愛深責切,特別是對中國時報過往所扮演的輿論角色多所期待,因此,對於
此次紅十字會的報導事件感觸良多,不得不多發一語。
公信力是媒體的生命,也是媒體的價值所在,輕忽、草率將斲喪媒體公信。在
追求公信力過程中,媒體工作者必須體認手上那隻能究貪防腐,也能毀人清譽於一
旦的「權仗之筆」。不論是記者或編輯,都像是一個「文字的國王」,其間的關係
要平衡,也都必須對自己落下的每一字、每一句懷抱著戒慎與虔敬之心。
媒體工作者是文字國度裡的明王還是暴君,均在筆下的一字一念之間。
(作者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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