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要管制新聞廣告化還是管制廣告新聞化?

看板media-chaos作者 (我本將心照明月)時間17年前 (2007/07/10 15:41),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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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個人一直試圖將lostt板友的論述整理成綱要性的文字,但是這個任務有點艱鉅。 依據自己獨斷的解釋,自從5/11發表了〈TVBS新聞夜總會:政媒關係,三立限制性招標列 表〉一文以來,lostt的文字一直環繞在政府是不是可以利用購買新聞的方式來宣傳自己的 理念,進一步言之,也就是在針對新聞媒體到底可不可以讓廣告主以購買新聞的方式來進 行宣傳。 我認為,lostt的認知是政府單位或是民間性團體或是公司行號都不應該利用這種方式來進 行宣傳,而媒體也應該要有骨氣,不接受這種對價關係。而凡是認同這種事情存在的人, 就是支持現今的媒體亂象無誤。 而其他板友所針對的,反而是NCC委員的態度。簡單來講,NCC委員就是在裝無知,因為上 述行為的存在絕對不是這一兩年才存在的事實,而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現象。作為主管機關 的獨立委員會,非但沒有提出一個「合理可行」的解決方案,反而將自己裝扮成世外高人 ,彷彿從未踏足紅塵一般的對這個世界的污穢感到「駭人聽聞」。坦白來說,連我剛剛教 完的小學應屆畢業班都不會相信這種說法的。 基本上來說,雙方的討論根本不會有任何的結論。因為雙方關注的課題不同。 lostt板友抱持著至高無上的道德觀念,認為這種行為就是不對,不對的行為就該抹滅, 不支持抹滅這種不道德行為的人就是不道德的,就是護航媒亂的人。本質上來說,lostt 板友的論點是對的,只是晚生了一段時間。如果生在春秋戰國時代,或許會是孔夫子的 高徒。 今天這個課題會有爭議,原因在於媒體揭露的資訊是不對等的,是不足以讓閱聽大眾(又 是一個空泛的名詞,但又不得不用)確切瞭解到媒體所提供的資訊是在刻意修正後所呈現 的「好新聞」,而不是媒體基於一個相對客觀的觀察立場,所做出的翔實報導。 舉例來說,中天狂報星光幫、三立狂報扶桑花女孩、東森狂報自己台內的偶像劇演員之類 的作法,算不算是一種廣告行為?廣義來講,應該要算,但是這些東西有沒有新聞價值? 雖然個人認為沒啥新聞價值,但還是有那麼一些價值存在的。所以要試著去釐清新聞廣告 化,又或者是廣告新聞化,其實是一個很困難的課題。 然而,無庸置疑的,置入性行銷應該是要歸屬於後者,也就是廣告新聞化的部分。這個部 分個人是不能接受的,但是這不代表NCC所提出的可笑辦法:明定播出內容若涉及商品或廠 商標誌,或播出付費電話和簡訊等活動訊息,即視同廣告。,是一個有效的處理方式。 基本上來說,NCC所規範的東西是什麼?是新聞廣告化,而不是廣告新聞化。廠商今天贊助 你一個活動,就是希望自己的LOGO要放在明顯的位置。贊助商為什麼要贊助職業活動,就 是因為他的LOGO繪出現場邊或是球員身上,得到廣告效益。今天提出這種管制辦法,是在 管制新聞中的廣告內容,而不是管制偽裝成新聞的廣告出現。會提出這種辦法,正好證明 委員群通通都是蛋頭學者,或許還是那種供奉在名山大川的蛋頭。 NCC真的有心要管制廣告新聞化,其實有個很簡單的方法,你乾脆提案規定凡是接受委託製 作(播出)的節目,通通在節目的角落要打上贊助播出的字樣不就結了。你也不用揭露資 金來源,也不用揭露雇主身份,要求很簡單,就四個字就好:贊助播出。 這四個字一出來,大家都知道這是受託製作的節目,自然就會對內容產生懷疑了。很簡單 的方法啊,為什麼不做?因為不需要揭露上開私人資訊,你一打贊助播出,再比對內容, 很容易就看得出來這是誰拜託製作的東西。這樣就沒有「潛移默化」的效果了。 置入性行銷要的是什麼?就是潛移默化不是嗎 = = 所以我一直搞不懂NCC在想什麼,每次都要搞一些很迂迴的手法去禁止一些很不重要的事情 ,然後惹的大家都不高興,自己再來跳腳說大家都扯NCC後腿什麼的。講坦白一點啦,NCC 又想留名又不想得罪業界,所以搞了這種自以為八面玲瓏不沾鍋的手法想討好每個人,殊 不知你想討好每個人,只會讓大家都對你反感而已。 -- 「思想與政見是人人不必盡同的,亦事實上所不能盡同的。 如強人以相同,或脅之以相同,只是圖勞而已。不同之中, 何以相安?何以共處?則唯有遵守民主精神,確立民主的作 風,尊重異己,接受批評,取人之長,補己之短,這是擇善 而從,不必攻乎異端。如能如此,斯能安矣,斯能處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38.196 ※ 編輯: Zeel 來自: 61.230.38.196 (07/1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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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委員裡頭就有前業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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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甚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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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一篇大家都有共識了,下面就不應該再炒下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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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的方向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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