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你的處罰合理嗎?

看板media-chaos作者 (每人皆有知亦皆無知)時間17年前 (2007/03/31 04:48),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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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時間: Sat Mar 31 04:48:30 2007 ※ 引述《uus (亞典波羅)》之銘言: : http://www.ncc.tw/news/plan_detail.asp?id=305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聞稿 : NCC針對聯意公司記者協助黑道份子拍攝恐嚇光碟處理說明 : 中華民國96/03/30  中略   : 並經NCC本日第153次委員會決議:將依衛星廣播電 : 視法第36條,對TVBS-N及TVBS分別核處新臺幣100萬元;另年代、中天、東森及三立 : 新聞台各核處新臺幣40萬元,民視新聞台核處新臺幣30萬元,台視、中視各核處新 : 臺幣21萬元,華視核處新臺幣15萬元。NCC並將繼續清查3月27、28日非凡、八大等 : 頻道播出之情形,如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處分。 對於這樣的結果 我有許多疑問 1.請問罰多少的裁量標準是什麼?  以時間論之:  新聞台是24小時新聞台,如果作了1則新聞會播24次,但台視,中視,華視  是無線台一天新聞頂多八節(含在數位台的重播),一則新聞等多播八次,  換言之就算無線台跟有線新聞台一樣炒作新聞,以播出的時間論,其也應該是  有線台的1/3以下,但其罰金卻是1/2!合理嗎?更遑論本人當天收看華  視新聞,其只做了一則,有線台至少作三則,華視罰15萬,有線台紙只罰其  2.6倍合理嗎??    以內容論之:  華視晚間新聞當天只播了一則新聞中有含有光碟畫面,嫌犯的聲音更是只有不  到五句記者的旁白更是完全正面,NCC難道不知道記者處理新聞的角度不同  ,一則新聞呈現的內涵也會不同嗎?我不能理解為何這樣的新聞也被罰了15  萬??試問NCC到底有無仔細看過每個新聞帶?? 2.眾所週知,台視,中視,華視 都是無線電視,怎麼會用”衛星廣播電視法”  來處罰呢?? 3.如果用違反分級規定處罰,根據廣播電視法第42條,且華視過去並無處罰紀  錄,應是處以警告而非罰款! 以上是個人不解的部分 以上內容將向contact@ncc.gov.tw <contact@ncc.gov.tw>反應 希望NCC落實法令規範 勿因個人喜好 假借執法名義 選擇性執法或轉移焦點 行濫用職權之實 p.s.個人非華視員工 只因為華視觀眾 以華視的情形為例 說出自己的疑問 修改原因:自D自己的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50 ※ 編輯: hambear 來自: 140.112.5.50 (03/31 04:52)

03/31 06:54, , 1F
因為無線電視只要天線插上去就能看?
03/31 06:54, 1F

03/31 11:48, , 2F
不同意第一點 如果要算 無線台的收視率高於有線台
03/31 11:48, 2F

03/31 11:48, , 3F
近用的觀眾還更多 況且無線電波是公器 從數據和道德
03/31 11:48, 3F

03/31 11:49, , 4F
豈不是要罰更多
03/31 11:49, 4F
※ 編輯: hambear 來自: 140.112.5.50 (03/31 11:58)

03/31 14:20, , 5F
以台灣的情況..有線台涵蓋率是無線台的八成..且有線台纜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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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4:21, , 6F
所佈置區域為公共地區..加上這是"衛星"廣播..其實使用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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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4:22, , 7F
是無線電波..因此在考慮罰緩上..需考量挺多因素..
03/31 14:2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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