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民眾指控 誤認毒販 市刑大當街施暴
標題殺人法
不過就是警察先生誤認歹徒抓錯人
就把警察先生逮捕的過程說成"施暴"
阿不就臉部撕裂傷也要十萬喔!
這個人有成為立法委員的潛力
廖嘯龍/台北報導
北市刑警大隊日前取締一起販毒案件時,因誤將在現場打電話的張姓民眾當成毒販,
制伏時張某咬傷員警、自己臉部也受傷,事後因賠償金談不攏,張某四處投訴遭警方
當街施暴,全案正由市警局督察室調查中。
市刑大偵四隊十一月二十七日晚間循線前往北縣中和一家「皇城汽車旅館」埋伏,逮
捕綽號「將軍」的林姓嫌犯為首的十七人販毒集團,起獲六十公克的海洛因及二十公
克安非他命。
警方持續在現場監控是否還有毒販上門交易,到了二十八日凌晨一時,張姓民眾及另
名友人在旅館前林姓主嫌的轎車旁徘徊,張某還不斷打手機,警方認為形跡可疑,於
是由便衣偵查佐黃國穎帶著三名著制服的霹靂小組上前盤查。黃員表示,他當場出示
警察證件,不料張某拒絕盤查並轉身逃逸。
警方表示,他們追上前將張某逮捕後,張某先稱願意接受盤檢,然後趁警方鬆手又二
度逃跑,黃員撲上前制伏,張某返身張口咬傷黃員左手虎口,並高喊「假警察搶劫」
,被警方壓制倒地時。因臉部撞擊地面造成撕裂傷,事後警方並未在張某及其友人身
上查獲毒品,經過濾也排除與販毒集團有關,於是道歉並留下電話後放人。
事發後張某陸續找了北縣議員張瑞山及北市議員徐佳青與警方協調,警方先送了水果
致歉,也願拿六千六百元紅包給張某去霉氣,但後者要求十萬元賠償金。警方則認當
時張某行徑確有可疑,依法盤檢遭拒並攻擊員警,才予強壓,過程不違法。雙方協調
不成,張某於是找上媒體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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