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民眾指控 誤認毒販 市刑大當街施暴

看板media-chaos作者 (語言障礙)時間17年前 (2006/12/12 09:23), 編輯推噓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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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殺人法 不過就是警察先生誤認歹徒抓錯人 就把警察先生逮捕的過程說成"施暴" 阿不就臉部撕裂傷也要十萬喔! 這個人有成為立法委員的潛力 廖嘯龍/台北報導    北市刑警大隊日前取締一起販毒案件時,因誤將在現場打電話的張姓民眾當成毒販, 制伏時張某咬傷員警、自己臉部也受傷,事後因賠償金談不攏,張某四處投訴遭警方 當街施暴,全案正由市警局督察室調查中。 市刑大偵四隊十一月二十七日晚間循線前往北縣中和一家「皇城汽車旅館」埋伏,逮 捕綽號「將軍」的林姓嫌犯為首的十七人販毒集團,起獲六十公克的海洛因及二十公 克安非他命。 警方持續在現場監控是否還有毒販上門交易,到了二十八日凌晨一時,張姓民眾及另 名友人在旅館前林姓主嫌的轎車旁徘徊,張某還不斷打手機,警方認為形跡可疑,於 是由便衣偵查佐黃國穎帶著三名著制服的霹靂小組上前盤查。黃員表示,他當場出示 警察證件,不料張某拒絕盤查並轉身逃逸。 警方表示,他們追上前將張某逮捕後,張某先稱願意接受盤檢,然後趁警方鬆手又二 度逃跑,黃員撲上前制伏,張某返身張口咬傷黃員左手虎口,並高喊「假警察搶劫」 ,被警方壓制倒地時。因臉部撞擊地面造成撕裂傷,事後警方並未在張某及其友人身 上查獲毒品,經過濾也排除與販毒集團有關,於是道歉並留下電話後放人。 事發後張某陸續找了北縣議員張瑞山及北市議員徐佳青與警方協調,警方先送了水果 致歉,也願拿六千六百元紅包給張某去霉氣,但後者要求十萬元賠償金。警方則認當 時張某行徑確有可疑,依法盤檢遭拒並攻擊員警,才予強壓,過程不違法。雙方協調 不成,張某於是找上媒體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208.29.138

12/12 10:05, , 1F
這篇標題太過分了吧\皿/,直接判刑!
12/12 10:05, 1F

12/12 23:56, , 2F
你真的確定媒體沒有誇張嗎?
12/12 23:56, 2F

12/12 23:57, , 3F
有時候想要刮別人鬍子 也得先確定自己清楚事實吧
12/12 23:57, 3F

12/13 00:30, , 4F
張某於是找上媒體申訴。 媒體?好大的官威
12/13 00:3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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