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容醫學納消保法 消基會醫界不同調

看板medache作者 (????????????????)時間10年前 (2013/10/22 08:3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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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美容醫學納消保法-消基會醫界不同調-213000181.html 美容醫學納消保法 消基會醫界不同調 作者: 林宜慧╱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10月22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林宜 慧╱台北報導】 台灣醫美市場以每年7%成長率增加,衍伸出不實廣告氾濫、收費不明、可能風險未被告知 等爭議。消基會呼籲,應將美容醫學納入消保法,讓消費者因廣告不實求償時有「請求權 」,多一層保障,但醫師公會表達反對立場。 消基會董事黃鈺生贊成美容醫學納入消保法,他表示,據消保法第22條對廣告內容的規範 ,企業經營者與明知廣告不實的廣告商,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而消費者求償時可有請求權 ,對消費者而言是多一項保護。 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施肇榮則持不同看法,他說,消保法處分中醫師需負擔「無過失責任 」的懲罰金賠償;而依現在醫事法針對廣告處分的內容,嚴重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 或廢止開業執照,並吊銷負責醫師的證書1年,然而卻罰不到背後的藏鏡人(業主),醫 師必須接受非戰之罪。 黃鈺生說,消保法內的「無過失責任」已排除掉除故意過失的其他責任,與醫事法不衝突 ,醫界不須過度恐慌。 施肇榮則表示,針對醫事人員的醫事法罰則已相當重,不須多一項罰則較低的消保法加以 管束,建議美容醫學廣告規範比照菸害防制法第9條,禁止美容醫學各類廣告行為。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指出,目前針對美容醫學的規範,醫療行為和周邊服務可分 割,專業醫療行為屬於醫療法,周邊服務才適用消保法;無論採用醫事法或消保法,目前 針對廣告的法令完整,重點是執行面必須落實,並加強跨部會合作。 執行面上,黃淑英指出,廣告規範取決於把美容醫學視為美容還是醫學,若把醫美視為醫 療行為,「白瓷娃娃」、「纖纖美腿」這類廣告詞就不應出現。但目前醫學美容廣告法令 模糊,多數民眾不知違法事項,就算要檢舉還必須提供錄影帶舉證,過程困難,主管機關 也不負責蒐證與主動調查,違法廣告易被放任。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152.30

10/22 08:40, , 1F
無過失責任...
10/22 08:40, 1F

10/22 12:53, , 2F
白癡,納入健保就好啦~~
10/22 12:53, 2F

11/08 22:39, , 3F
納入健保會倒光光.XD
11/08 22:3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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