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不足病患亡 台大判賠50萬

看板medache作者 (守序邪惡)時間11年前 (2012/09/07 08:35), 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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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upplement/20120906/34489007 節錄部份判決書: 本件被上訴人吳卓鍇在93年5月28日為被上 訴人臺大醫院之值班醫師,其在洪紀愛於當日凌晨01:20至 05:00之間有腹痛及腹瀉症狀期間,雖經護士蔡阿惠通報, 但其並未前往診視,為兩造不爭之事實,依被上訴人吳卓鍇 前開所述:「約在93年5月28日晨1時許,接獲護士蔡阿惠通 知病患洪紀愛腹痛,惟伊當時正在處理13樓之病患曾文柳, 因伊瞭解洪紀愛之症狀,故先研判為瀉劑所引發之腹痛,即 指示蔡阿惠先給予舒緩劑後觀察,嗣於凌晨2時許,蔡阿惠 回報說洪紀愛仍然腹痛,惟伊當正在處理另一病患邱坤良, 因前已給與洪紀愛舒緩劑,故伊指示蔡阿惠繼續觀察,嗣約 凌晨4時許,洪紀愛腹痛症狀仍未緩解,伊就再指示蔡阿惠 給予注射利尿劑,約在凌晨5時許,伊前往視洪紀愛,.. .。」等情,為被上訴人臺大醫院所是認,並認吳卓鍇未能 前去,而指示蔡阿惠為相關處置,並無違規等語,然而依洪 紀愛之病情而觀,其亦應屬危急病人,其與在被上訴人臺大 醫院之其他危急病人,應受平等照應,本件被上訴人吳卓鍇 在當時正處理其他危急病人,致未能及時照應洪紀愛,固難 謂其係「無故拖延」,然而被上訴人臺大醫院未能及時安排 其他醫師來照應洪紀愛,顯未盡其於醫療契約所其所應負之 照顧義務,而侵害洪紀愛健康之人格權,上訴人係洪紀愛之 子女,洪宗仁為其配偶,在洪紀愛病危之際,對其受到被上 訴人臺大醫院妥善醫療照顧自有高度之期待,洪紀愛在病痛 之時因被上訴人臺大醫院未及時依規定提供值班醫師予以照 應,可認渠等基於與洪紀愛間之身分法益因而受到侵害,得 依民法第227-1、第195條第3項規定,向被上訴人臺大醫院 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從而上訴人主張無論被上訴人吳 卓鍇、謝松洲執行醫療有無過失,被上訴人臺大醫院因未依 醫療法第59條規定指派適當人數之醫師值班,以照顧病人, 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見本院卷一,第315頁),即非無據 。 ======================= 就算是台大醫院,也沒辦法配置1:1的醫病比吧... -- So stand by your glasses steady, Here’s good luck to the man in the sky, Here’s a toast to the dead already, Three cheers for the next man to di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29.104 ※ 編輯: lawfulevil 來自: 220.132.129.104 (09/07 08:37)

09/07 10:00, , 1F
我衷心期盼醫院能在不剝削勞工的條件下配置足夠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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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0:10, , 2F
納入評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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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11:47, , 3F
林口塑膠一向是一個小R值兩個病房約120床上下 =_="
09/07 11:47, 3F

09/07 19:42, , 4F
仇醫之後又多了仇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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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03:17, , 5F
一切都是衛生署醫院彼此上行下效的結果...
09/08 03:17, 5F

09/08 07:43, , 6F
判台大一點幫助也沒有,學法的難道真不知問題在哪?
09/08 07:43, 6F

09/09 15:29, , 7F
只能等大官員的親人受害了???
09/09 15:29, 7F

09/10 20:18, , 8F
....老師這麼好的人也能中標
09/10 20:18, 8F

09/11 17:07, , 9F
這個是對醫生有好處吧,罰醫院,醫生沒事,讓醫院多請人
09/11 17:07,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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