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送脈衝光 台電聯合診所觸法院長楊適旭稱偶
送脈衝光攬客 台電聯合診所院長楊適旭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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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脈衝光攬客 診所恐觸法
院長稱偶爾給優惠 遭糾正已撤除
2012年 03月08日 《醫療法》明令禁止醫療機構以促銷廣告招攬病人,但台電委外經營的台電聯合診所卻在網站刊登消費滿額贈脈衝光促銷廣告吸引客源,2月中遭台北市衛生局行文糾正。對此,台電公眾服務處表示,已要求診所立即改善。台電聯合診所院長楊適旭說,已將此廣告下架。台北市衛生局表示,若經查屬實,可處最重25萬元罰鍰。投訴組
李先生說,瀏覽團購網站時,無意間搜尋到台電聯合診所的店家介紹訊息,他點選網址,連結到台電聯合診所皮膚科附設美容部醫美中心頁面,內容註明消費達萬元,送脈衝光一次。他質疑,打著「台電」招牌,一點都不忌諱把脈衝光當贈品吸引病人上門,「太離譜了。」
廣告促銷護膚療程
2月20日下午,記者佯稱民眾致電該診所,轉接美容部醫美中心後,詢問網頁刊登消費滿額贈送脈衝光是否屬實,對方說,購買護膚療程商品達萬元,就送脈衝光一次。
對此,台灣電力公司公眾服務處副處長黃惠予表示,獲知此事後,已立即要求診所立即撤除不當廣告,因診所屬委外經營,合約將於6月底屆滿後,另行公開招標。
最重可開罰25萬元
台電聯合診所院長楊適旭坦承,網站廣告是去年2月開幕時促銷活動,今年2月中接獲衛生局來函糾正,已下架撤除網頁;至於是否有滿額贈送脈衝光,他僅稱:「有時可能會給予客戶優惠。」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處處長劉越萍表示,接獲檢舉後已進行調查,若經查屬實,藉廣告宣稱贈送脈衝光,不當招攬病人,該診所可能違反《醫療法》,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比照凱渥診所和激光診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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