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嘉義基督教醫院應徵 一定要注意的事心酸的護理人員~自身經歷

看板medache作者 (yumi)時間14年前 (2011/07/27 01:19),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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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時 各位護理界的姊姊妹妹們~~還是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不要像我一樣!! http://tw.myblog.yahoo.com/jw!4EkZoRKRCRR_sy9zpgQ2FK0-/article?mid=10&prev=-1&next=- 嘉義基督教醫院~一年一聘不給年終是否有為勞基法第9條! ! 大約情形 說明一下 民國96年應徵 嘉義基督教的護理職缺 從民國96年任職到現在(100.7.26) 但是都是一直約聘~ 一年簽一次合約 後來有了解勞基法 知道勞基法第9條 詳細規範 勞動基準法 第9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得為定期 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定期契約屆滿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不定期契約: 一、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 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左列規定認定之: 一、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二、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三、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 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四、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 請主管機關核備。 第 9 條 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 得為定期契約;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 有向嘉義市 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陳情 以上是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的回函 其中有關勞動契約之類型係以實際勞務提供之內容為事實審認,非僅以契約簽定期程或引 用文字為認定基礎 意思是要我提供一些能夠我有勞務提供內容的事實, 那我準備勞工保險明細和醫院每年給我簽的勞動契約和護理師執業登記 --------------------------------------------------------------------------- 結果是還沒有出來 但是醫院今年6月9號 寄新的一年一聘約聘書 居然把離職單也一起寄!! 讓我的感覺很不好 這擺明不是意味著你如果不續約,你就走吧!! 讓我感覺到有變相威脅的意思 難道一間打著神愛世人 的醫院 都可以這樣對待自己的員工 我個人認為對病人會有多好阿 ~ 我也不相信 上來是希望我是最後一個受害者 約聘不定期契約勞工 受勞基法的保障 就是雇主不能隨便叫我走人,但是至於其他福 利還是要契約上寫清楚才算數 所以簽約時 各位護理的姊姊妹妹們~~還是要看清楚契約內容~不要像我一樣!! 對於護士來說少年終 真的很可怕!! 去嘉義基督教醫院應徵一定要看清楚契約內容!! 否則嘉義基督教醫院的(人事室)態度!! 你會被氣死~ 之前去人事室問~裡面的小姐在上網拍ㄟ~問又一副愛理不理~ 問到後來~ 跟我說 不高興你可以去申訴 上班時能上網拍~也是護士的夢想吧!! 上網拍這個看到!!我當下應該把它拍下來 放到網路上來~~畢竟有圖有真相!! 就知道 能準時下班的5點半下班的單位還真好!! ---------------------------------------------------------------------------- 而且現在要加班 ~申請加班費還會被叨難 明明夜診從6點半開始到結束 我刷 6點27分的卡到8點32分 報2小時~加班費...醫院的人事室退簽... 是怎樣上夜診不用給我錢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44.70

07/27 02:31, , 1F
這種打著神的名號做這種爛卡小的事經營者會被天譴的
07/27 02:31, 1F

07/27 03:08, , 2F
就是讓勞檢單位去勞動檢查 讓人事有點事可以做的意思啦!
07/27 03:08, 2F

07/27 09:33, , 3F
所謂短期勞工是有定義的,包括季節、任務…可去看法條
07/27 09:33, 3F

07/27 09:34, , 4F
至於人事室退簽這些不用太在意,證據留好,離職時一併要就好
07/27 09:34, 4F

07/27 22:10, , 5F
老實說,不知道妳會不會害怕因為這篇而收到...
07/27 22:10, 5F

07/27 22:10, , 6F
"存證信函"
07/27 22:10, 6F

07/28 10:28, , 7F
爛醫院
07/28 10:28, 7F

07/29 02:31, , 8F
hacker228 可是我都是事實陳述~這樣也不行貼嗎??
07/29 02:31, 8F

07/29 02:32, , 9F
這樣會違法嗎??
07/29 02:32, 9F

07/29 02:34, , 10F
你看一下我張貼的部落格~我都是有證據才說
07/29 02:34, 10F

07/29 02:39, , 11F
[班費退簽 我也有影印退簽的資料~
07/29 02:39, 11F

08/15 23:54, , 12F
我貼錯板~發現這裡是醫生的板~抱歉!!
08/15 23:54,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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