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署醫弊案 起訴醫管會前執行長黃焜璋等55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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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弊案 起訴醫管會前執行長黃焜璋等55被告
署醫弊案涉案人
〔記者周敏鴻、蘇金鳳、唐在馨、王善嬿、吳亮儀、王昶閔/綜合報導〕桃園地檢署偵辦
署立醫院弊案,昨天首波起訴五十五被告,層級最高的是前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
黃焜璋,他因貪污罪嫌被求刑廿五年,另有邵國寧等六位前院長、一位前副院長、十七名
醫院主管或醫師,以及十三家廠商、十七名業者被起訴。
黃焜璋求刑25年 罰金700萬
起訴書指出黃焜璋擔任衛生署技監,負責掌管衛生署所屬醫院全盤事務,卻不知廉潔自持
,鎮日由醫療儀器廠商接送往返,且不知分際,向廠商收受賄賂達三百五十萬元,敗壞衛
生署所屬醫院政風,且犯後不知悛悔,藉詞卸責,請從重量處有期徒刑廿五年,併科新台
幣七百萬元罰金,以示懲儆。
因貪污等罪嫌被起訴的七名前署醫正副院長級人物,包括署基李源芳、署竹陳文鍾、樂生
李乃樞、署嘉黃龍德、署澎李明杰、署立台中醫院邵國寧,以及前署北醫院副院長王炯琅
。
起訴書列舉公務人員的犯罪所得,以前署基心臟科主任林繼敏六百廿四萬餘元最多,其次
是邵國寧三百八十七萬三千元,前署竹放射科主任李孟儒三百五十六萬餘元,黃焜璋亦有
三百五十萬元,另外,李源芳收受兩百一十萬元、黃龍德一百四十二萬元、李乃樞則涉貪
三萬三千元。
檢方調查發現,創世達實業公司負責人郭秀東、京鑽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曾憲群、宜德醫
材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洽權等三人,從民國九十二年起,組成策略聯盟,聯手承包署立
醫院的採購案,他們行賄黃焜璋三百五十萬元,再從各署立醫院院長等醫事人員下手,分
別利用他們的職務掌管,事先取得採購標案的訊息,之後就分頭行賄或關說,甚至遊說醫
院申請相關醫療器材。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康惠龍逐一分析查扣資料與證人證詞,查出卅七件採購弊端,廠商都拿
出採購得標金額的十%左右行賄,多數都是由廠商直接交付現金,支出現金約近三千萬元
。
以民國九十八年署桃健康檢查中心合作經營案為例,曾憲群委託郭秀東交付黃焜璋一百萬
元,黃焜璋就打電話要求時任署桃院長的陳文鍾放水。之後郭秀東也拿了五十萬元給陳文
鍾,結果京鑽公司以較其他競標廠商為差的條件,順利得標。
涉案的前院長中,邵國寧因為是台中市長胡志強的妻舅,格外受到矚目,檢方透露,他已
坦承收賄,犯罪所得也全數繳回,六月間就因犯行查證結束,沒有羈押必要讓他交保。邵
國寧昨天接到記者採訪電話時只說了一句:「我不知道。」就把電話掛掉,台中市長胡志
強亦不回應。
6前院長1前副院長 起訴
同樣坦承犯案並繳回所有不法所得的還有黃龍德,六月間也已交保。衛生署四月初即已解
除黃龍德署嘉院長職務,其將調任基隆醫院醫師,署基表示,黃龍德至今都沒有到醫院報
到,也沒有收到他的資料。
目前仍在押的還有黃焜璋、李源芳、陳文鍾、李孟儒、曾憲群五人,已由檢方移審桃園地
方法院。
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表示,衛生署已重新公開遴選新院長,各院長任期為三年,得連任一
次,不會再有萬年署醫院長情形發生。未來將成立署立醫院聯合採購中心,限縮個別醫院
採購權限,並建立採購外審與內控機制,徹底改革署醫採購作業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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